近日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获悉,欧盟委员会将对RoHS指令的豁免清单进行更新,并已将2005年9月2日至10月28日确立为征求意见期。鉴于RoHS指令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重要意义,国家质检总局特提请相关部门、出口企业、行业商协会和研究机构等相关利益方认真研究这份新的豁免清单,结合实际积极提出意见,争取使RoHS指令对我国电子电器设备出口欧盟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据了解,欧盟委员会RoHS指令对电子电器设备中铅、汞、镉、六价铬、聚溴联苯和聚溴二苯醚六种有害物质所容许的最大限量做出了要求,该指令的附件列出了免除该要求的产品清单。根据欧盟委员会收到的企业界的请求,该豁免清单可能需要修改。
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本次征求意见的清单共23项,比起前次的22项有了较大变动,产品范畴总的来说有所加大,某些方面也更加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