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3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去年底以来,境内外的一些媒体大量刊载有关企业社会责任认证(特别是SA8000)的消息,由于缺乏引导,使企业造成误解,似乎企业社会责任认证就是SA8000认证、SA8000将成为新的企业管理的“潮流”。日前,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在中国不宜推行SA8000认证。
1997年,美国一家非政府组织“社会责任国际”(SocialAccountabilityInternational,简称SAI)咨询委员会起草了一份社会责任标准,即“SA8000”,并以此为评价依据开展认证活动。SA8000是以国际劳工组织ILO和联合国的13个公约为依据制定的,所规定的社会责任内容包括:童工、强迫劳动、健康与安全、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利、歧视、惩戒性措施、工作时间、报酬和管理系统九个方面,主要是解决生产链/供应链的内部劳资问题。美国的国家标准化组织(ANSI)尚未承认SA8000标准。
SA8000实施几年来,虽然引起了一些关注,但是截止到2004年2月,全球只有354家企业获得认证,其中中国企业54家。SA8000的影响远非媒体宣传的那样广泛,通过SA8000认证也不能完全说明企业就履行了社会责任。
中国在保护用工条件、规定劳工标准、保护劳工权益等方面已经建立了相对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制度。以“十六大”后新修订的宪法为标志,更加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关心。因此,推动企业社会责任也符合“现代科学发展观”的理念。
由于中国劳动密集型企业在普遍执行劳动法的同时,因区域差异的原因,在工作时间、职工工资、福利保障及加班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尽相同,一些企业的工作环境及条件还有待改善。特别是加班的问题,除了企业自身原因外,国外采购商在价格和交货期方面越来越苛刻的条件,也是很大的压力。因此盲目宣传企业实施SA8000认证,会给中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加更多的困难。
经济发达国家采购商们制定的企业社会责任守则,包括SAI制定的SA8000标准所规定的一些要素,有些我们可以认同,有些则不能认同。如SA8000标准中涉及的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利、歧视等要素绝不是简单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中国企业需要承诺的社会责任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对于企业社会责任认证问题,我们应结合国情,按照政府引导、妥善应对、稳步推进、和谐发展的原则开展工作。政府应为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的发展进行引导,使这项活动能够适应中国的国情,趋利避害,避免盲目随从。
企业社会责任不等于SA8000,目前在中国还不宜推行SA8000认证。我们要认真研究SA8000中的合理成分,提出中国企业应当承诺的社会责任的基本要素,尽快制定中国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或技术规范,并作为企业社会责任自我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