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质量部的审核重点
1.如果需要,是否有特定产品、专案或合同?如果有是否制定了质量计划?
2.是否制定了接受准则,计数值抽样计划的接受准则是“零”吗?如果不是,是否经顾客批准?对影响产品实现的变更,对变更产品的结果是否进行了评价、验证和确认?
3.组织是否确认了需要实施的监视和测量?是否提供了监视和测量的装置?这些装置是否符合产品测量的要求?
4.监控和测量装置在使用前是否进行了校准或验证,这些校准能否证明追溯至国家或国际标准?这些记录是否被维持?
5.当发现监控和测量装置不符合规定要求时,是否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
6.组织是否对控制计划规定的测量设备进行测量系统分析?分析的结果如何?
7.测量系统分析是否采用参考手册规定的内容与方法?如果顾客要求,是否采用了顾客规定的测量系统分析方法?
8.是否保存在校准的记录?
9.是否有内部实验室?实验室是否符合有关的技术要求,如实验室程序、实验室人员、实验室能力等?
10.对组织无法试验的项目,可委托外部实验室,外部实验室是否符合ISO17025或得到国家认可?
11.在产品实现过程的哪些阶段对产品的特性实施监控和测量?比如:来料、过程和最终产品?产品测量和监控的记录是否被维持?
12.产品是否在全部测量完成,且经过有关授权人员批准后才放行?
13.是否按控制计划规定频次进行全尺寸的检验与功能测试?
14.全尺寸检查是否进行了设计记录所有零件尺寸的完整测量?
15.是否有来料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的规范或标准?
16.紧急放行是否有权责人员批准?
17.当出现重大事故时,质量部是否有停止生产的权利?质量部开具过《停工生产单》吗?组织是否制定了不合格品控制的书面程序?
18.对于不合格品,采取了哪些处理方式?不合格品被纠正是否进行重新验证?为避免类似不合格品再次发生,是否采取了纠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