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量具、非强检计量器具要不要校准?
企业非强检计量器具的管理
国家《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公告》规定:
一、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企业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
二、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方式,由企业根据生产和科研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在本单位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测试,任何单位不得干涉。
三、企业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应当进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企业不得使用。
解读
(一);《公告》“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均“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如何检定,周期长短,检定还是测试或校准,用什么方法检,自己检还是送检,送什么地方检等都是由“企业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任何单位不得干涉”。
(二);新购买的量具要不要校准?
新购买的生产用(包括检验用)的卡尺或者千分尺,其首次使用前的第一次校准时机如何确定?根据计量口器具的使用要求,新购买的计量器具必须要经过检定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其中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由具有计量授权的机构检定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非强检的计量器具可由用户自行决定送何计量机构校准或内校方式,在投入使用前校准后才能投入使用。计量器具出厂合格,仅表明他的测量误差在此类器具国家规范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内。经校准,可得到修正值和测量不确定度,经修正的测量值才更接近约定真值,更准确。排除计量器具在运输、储存等过程中影响,保证计量器具正确投入使用。
(三);计量技术机构如何帮助企业搞好非强检计量器具管理工作?
做好计量器具检定宣传工作提高企业依法管理的自觉性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实行企业自主管理,并不是不管理、放任自流,而是对企业计量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计量管理工作和国际接轨迈出的重要一步,使政府对企业的计量管理更具有科学性。就企业自身来说,对计量器具管理力度的大小绝不能单纯以其是否是强制检定来论断。强检计量器具和非强检计量器具是国家对计量器具管理的两种不同方式,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和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一样在企业的生产领域起着重要作用。企业不能因为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放松计量管理、因此,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就应该积极服务于企业,为企业上门进行检定,以召开企业座谈会形式向企业做好这方面的宣传引导工作。帮助企业提高认识,进行科学化管理,使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在各个方面所起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热点问题在于“出厂合格证明”上,这个“出厂合格证明”的作用是什么?能不能作为溯源性的证明?生产厂家有没有计量校准/检定资质?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先学习以下法律法规相关条要求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三章 计量器具管理
第十二条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有与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
第十三条 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
投入生产。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制造、销售和进口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
第十五条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保证产品计量性能合格,并对合格产品出具产品合格证。
CMC(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CM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是法定的计量器具领域的通用名称。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可在其生产的计量器具上标注CMC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
2005年第145号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现予以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项目要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和进口计量器具检定。
实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按现有规定执行。专用计量器具目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计量机构拟定,报我局审核后另行公布。医用超声源、医用激光源、医用辐射源的管理按“关于明确医用超声、激光和辐射源监督管理范围的通知”(技监局量发[1998]49号)执行。
未列入本目录的计量器具,不再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和进口计量器具检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共计74项
2017年12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八十六号主席令,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取消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审批事项。 自此,制造、修理计量器具,不再需要该许可。
个人理解;
“出厂合格证”和“检定/校准证”是完全不同性质的两种证明。产品出厂合格证不能代替检定/校准证书。“出厂合格证”是计量器具在产品出厂前经内部技术检验并确认质量合格而出具的合格证书,是对整批产品综合性能的整体标注。表明他的测量误差在此类器具国家规范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内。作为计量器具的使用者,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是对计量器具计量特性确认,目的在于保证正确使用计量器具,保证该仪器或设备“单位的统一,量值的准确可靠”。企业在计量器具投入使用前(或正在使用开展)检定/校准活动,能排除计量器具在运输、储存、计量性能稳定性等过程中影响,保证计量器具性能可靠性。所以用户购买计量器具后,应立即到计量检定机构对其计量性能进行检定/校准,根据检定/校准证书正确投入使用。检定是法制行为,而校准是市场行为。
“计量器具许可证”表明:计量器具制造企业具备生产计量器具的能力。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实行许可证制度,实质上是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单位是否具有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资格和能力的一种认可,是政府对企业、事业单位实行的一种法制性的监督管理。它是针对计量器具这种特殊产品所采取的一种特殊的法律约束的管理手段。2017年12月27日,国家取消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审批事项,自此,制造、修理计量器具,不再需要该许可。取消行政许可后,计量行政部门将通过严格执行该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许可,依法加强对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等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计量法》规定;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保证产品计量性能合格,所以”出厂合格证”是溯源性的证明文件,同样是按照量值溯源体系开展,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国家计量基准或国际计量基准)联系起来。
生产厂家有没有计量校准/检定资质?
由于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具有与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认为是可以开展相适应的计量校准活动,具有校准资质。检定是强制性法制行为,只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修正)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才能够从事检测检验工作,并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标记。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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