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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培育发展名牌指导目录-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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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培育发展名牌指导目录

根据省经贸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类培育名牌产品指导目录(修订版)的通知》(粤经贸创新〔2007〕887号)及《东莞市名牌培育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要求,为培育和发展一批企业名牌,根据我市产业的发展情况,经过对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经贸办和松山湖经发局推荐的培育发展名牌的名单进行认真筛选和整理,并结合我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工作要求,拟订了我市培育发展名牌指导目录(初稿)。为使目录更为客观、科学、完善,在多次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我市培育发展名牌指导目录,今后根据情况变化还将进行适当调整。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推动经济社会双转型,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的工作思路和培育发展“两自”企业的精神,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提升支柱产业为重点,全面推进机制、基础和载体“三大建设”,集中力量培育和发展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带动全市企业质量水平、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增强全市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推动我市企业运用名牌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原则
1.目录中的企业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我市工商和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并照章纳税,企业主导产品的品牌必须是第一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
2.企业必须具备一定产业地位,可以带动全市企业质量水平、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对推动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现代制造业名城建设有积极促进作用。
3.企业要具备较强的实力,企业主导产品的销售额必须是我市同类产品销售总额的前三名,有一定发展潜力,在2-3年内有希望创建名牌。
4.企业的主导产品必须是属于《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04年修订版)中鼓励发展或改造提高类的产品,其中属于技术装备类的产品、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创汇的产品优先选取。
5.同等条件下,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论证或其产品通过产品质量认证;企业设立品牌管理机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或技术研发机构、拥有专利技术、核心技术的优先选取。
三、编制目标
明确重点培育对象,壮大名牌创建后备企业的队伍,到2010年,全市发展500家产品质量、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和知名度在省内乃至国内具有领先地位的企业,每年储备一批,成熟一批,推荐一批,形成梯队,有序推进名牌创建工作。积极打造“大朗毛织”国际性区域品牌以及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家具等全国性区域品牌,并努力培育造纸、食品、玩具、五金模具、电气机械等区域品牌。实现我市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全面优化升级。
四、工作措施
(一)加快创建制造业名牌
目前,我市化工、家具、造纸、玩具等四大支柱产业所拥有名牌总和,只占全市名牌总数的13%,这与其在东莞的产业地位很不相称。对这些产业,要抓住薄弱环节,加强专项辅导,充分挖掘潜力,全面推进名牌创建。
(二)加快打造服务业名牌
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双转型的关键时期,产业升级与城市升级对服务业产生了庞大需求,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同样需要名牌的支撑和带动。要以实施“商贸东莞”工程为契机,重点在酒店、餐饮、旅游、批发零售、现代物流、会展和金融等服务业领域,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服务标准,积极推进服务业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大力培育品牌,提高竞争能力。同时,要重点把握商务领域品牌评定和保护的工作要求,提前做好调查摸底和政策宣传,组织有实力的企业积极申报商务领域品牌,全面推进商务领域的品牌创建。
(三)积极发展农产品名牌
以发展都市农业为方向,以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为重点,以农业产业园建设为依托,扶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引导香蕉、荔枝等特色农产品争创名牌,不断壮大农业投入品、加工品等名牌群体,培育一批新兴的名牌产品,推动我市优势农产品走向企业化、品牌化经营,建设一批农产品品牌基地。
(四)大力培育外资企业创建名牌
扩大“东莞制造”在国内外市场上的份额和影响力,同时把握跨国企业实施本土化战略的契机,鼓励外资企业在国内创建名牌,依托名牌开拓国内市场。加快培育一批“东莞原创”的外资企业国内名牌,促进加工贸易企业升级转型,扩大内销,努力把东莞发展成为外资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的品牌营运中心。
(五)深入推进区域品牌创建工作
全面贯彻《东莞市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深入推进全市5个省级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建设,加强统筹与协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以产业集群为依托,重点建设一批技术创新、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信用担保、信息培训、产品交易与物流配送等公共平台,推进产业集群和区域品牌的融合发展。积极打造“大朗毛织”国际性区域品牌以及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家具等全国性区域品牌,并努力培育造纸、食品、玩具、五金模具、电气机械等区域品牌。以各专业镇为依托,建立一批产业集聚规模大、区域品牌意识强、市场占有率高、商标注册数和品牌数多的区域性商标品牌基地。
(六)优化名牌培育环境
一要加强服务。对获得名牌称号的企业,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落实“东莞市大型企业办事优先卡”的各项优惠,确保优先。同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大中型名牌企业,通过联合重组、合资合作,股票上市等多种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二要加强监督。督促名牌企业加强质量工作,防范质量事故。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侵害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加大对商标和名牌产品标识的保护力度。三要加强宣传。统一工作部署,整合宣传资源,利用各种媒体,切实加大力度,开展名牌带动战略宣传活动,重点介绍名牌战略、名牌政策。同时,积极帮助企业做好品牌宣传策划,扩大知名品牌的影响力,推动名牌企业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五、企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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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09-03-06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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