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报销59家企业逾六千万研发经费-2008-2-20
东莞报销59家企业逾六千万研发经费阅读: 268 [大] [中] [小] 发布: 2008-2-20 14:05:31 function doZoom(size){ document.all("NewsContent_x0").style.fontSize=size+'px'; } function setColor(color_val){ document.getElementById('NewsContent_x0').style.backgroundColor=color_val; } 我市将对59家企业前年4.8亿元的研发投入给予6608万元财政资金的报销。2007年的企业研发投入资助申请预计将于今年4月份开始受理。这是记者昨日从市科技局获悉的。
市科技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市财政部门正对有关数据进行复核。复核工作完成后,就可进入公示阶段。据了解,获得资助的59家企业多是民营科技企业,少数是外资企业。59家企业中,超半数是处于培育阶段的企业以及中小型企业。
为什么仅有59家企业可以报销?对此,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科技东莞工程第一批实施办法是去年7月颁布的,具体的操作规程《东莞市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操作规程》也是去年8月公布,因此,很多企业还不知道有此资助政策。
据了解,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要求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市财政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此次市财政资助的6608万元,资助比例分三个档次,分别是50%、40%、30%。
“去年的企业研发投入资助,预计在今年4月接受申请。”该工作人员提醒,要提高申请效率,企业必须规范财务管理,最好进行研发经费专账管理,将生产经费和研发经费区别开。
东莞市财政500余万资助企业搞研发
发表时间:[2008-3-20 9:40:39]
来源:[广州日报] 浏览:[] 评论:[]
从东莞市科技局获悉,2007年东莞市财政拿出了5243.41万元资助54家企业进行研发,获资助的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来自企业方面的消息表明,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独占鳌头,拿到了600万元资助。
据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东莞市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广东志成冠军集团有限公司等54家企业通过了形式审查、现场考察、专项审计、综合审核和社会公示等程序。最后确定的资助总额5243.41万元,其中一家企业获得了600万元最高的资助额。
规模越大获资助额度越大
据透露,获得资助的企业大中小型都有,其中小型企业较多。由于申报资助的企业需要满足“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的条件,所以越是大型的企业,满足条件获得资助的额度越大。例如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以及广东志成冠军集团有限公司的资助额就比较多。
记者从企业方面了解到,获得600万元最高研发资助额的企业是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
据介绍,根据相关的操作规程,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内获得的研发投入资助与科技贷款贴息、配套国家/省科技项目资助的总和不超过其上年度自身研发投入的总额(不含上年获得的各级财政资助额),且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根据财政局相关政策,拨付的资助资金快的话一个月就可能拿到了”。财政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资助资金划拨到获得资助的企业所在的镇(街)财政分局,再由镇(街)财政分局拨付到有关企业;东莞市直属的企业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
科技局提醒获得资助的企业,在2008年3月21日前,登录东莞财政网下载“预算拨款印鉴表”并填妥后邮寄或报送到市财政局工贸发展科。
资助对象主要是民营科企
据了解,企业研发投入资助的具体内容包括产学研合作项目、莞港科技合作项目、专利实施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项目等。其对象主要是面向东莞的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利试点企业、专利培育企业以及其他自主创新型企业等等。“2007年获得企业研发投入资助的企业主要以民营企业为主,其中也包括部分外资企业。”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2008年研发投入资助计划的申报将在3月底、4月初开始。科技局希望符合条件的东莞企业积极申报。
东莞政府资助科技企业报销部分研发费用
2007年08月30日17:27 来源: 羊城晚报 作者:肖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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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符合一定条件的科技企业可申请研发资助;资助实行报销制,政府将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支出,给予一定比例的无偿资助。
根据最新出台的《东莞市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操作规程》规定,申请研发投入资助的单位须是在东莞市工商注册的企业;经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利试点企业、专利培育企业,以及其他自主创新型企业;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企业研发投入资助的内容主要有产学研合作项目、莞港科技合作项目、专利实施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项目和其它相关的科技创新项目等。资助的范围包括人员费、仪器设备费、能源材料费、专利技术实施费等。而企业的广告和销售费用、行政办公开支等费用不在资助范围内。企业研发投入的资助采取报销制;企业可根据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支出情况,向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企业研发投入资助标准为:培育型企业(上年销售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企业),市财政按其上年度的研发经费实际投入50%的比例给予无偿资助;小型企业(上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3000万元的企业),可报销上年度研发经费实际投入40%;中型企业(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3亿元),可报销30%;大型企业(上年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可报销20%的研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