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06年质量资格考试12.12-23报名
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职称资格考试管理部门,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处、中央在渝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2005]112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15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06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时间2005年12月12日—23日。二、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2006年6月25日 9:00—12:00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14:00—17:00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三、报考条件㈠ 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㈡ 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㈢ 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㈠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