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检验检疫局海事局港口管理局签署合作备忘录
4月15日下午,根据交通运输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合作备忘录精神,厦门检验检疫局与厦门海事局、厦门港口管理局共同签署《提高口岸通关效率,促进厦门港提升发展战略合作备忘录》。这是全国首份跨行政区域的地方海检港合作备忘录。
在签字仪式上,厦门检验检疫局局长詹思明告诉记者,厦门海检港合作的顺利启动,不仅有利于厦门国际航运枢纽港建设,对于促进福建省港口群整合也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根据备忘录,三局将在六个方面探索建立合作机制。一是建立港口EDI等信息平台共享机制。建立EDI(电子数据交换)等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实现需求互通、标准互通、程序互通、动态互通,进出境旅客、船舶、货物及其警示通报和放行信息共享。二是建立执法联动机制。推行港口、场站的进出境船舶(车辆)、集装箱、货物联合查验监管,互通举报投诉信息、合作调查取证,打击逃避监管行为。三是建立防止海洋污染合作机制。组建危险货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合专家组,合力开展危险货物检测鉴定、海洋污染源查找鉴定。四是建立疫病疫情防控合作机制。及时互通情况,构建多层面的联防联控机制,做到及时切断传染源,共同维护国门安全。五是建立口岸通航设施保障机制。加强港口、码头、航道和口岸设施从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到使用维护的全过程合作,督促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六是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各方及其分支机构立体协作网,促进各方分支机构形成立体协作机制。
厦门港口管理局局长蔡良涯表示,此次检验检疫与港口管理、海事管理等3部门“牵手”,必将加快形成“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的格局,为打破部门瓶颈推动跨行政区域合作积累新经验。
在签字仪式上,厦门检验检疫局局长詹思明告诉记者,厦门海检港合作的顺利启动,不仅有利于厦门国际航运枢纽港建设,对于促进福建省港口群整合也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根据备忘录,三局将在六个方面探索建立合作机制。一是建立港口EDI等信息平台共享机制。建立EDI(电子数据交换)等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实现需求互通、标准互通、程序互通、动态互通,进出境旅客、船舶、货物及其警示通报和放行信息共享。二是建立执法联动机制。推行港口、场站的进出境船舶(车辆)、集装箱、货物联合查验监管,互通举报投诉信息、合作调查取证,打击逃避监管行为。三是建立防止海洋污染合作机制。组建危险货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合专家组,合力开展危险货物检测鉴定、海洋污染源查找鉴定。四是建立疫病疫情防控合作机制。及时互通情况,构建多层面的联防联控机制,做到及时切断传染源,共同维护国门安全。五是建立口岸通航设施保障机制。加强港口、码头、航道和口岸设施从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到使用维护的全过程合作,督促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六是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各方及其分支机构立体协作网,促进各方分支机构形成立体协作机制。
厦门港口管理局局长蔡良涯表示,此次检验检疫与港口管理、海事管理等3部门“牵手”,必将加快形成“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的格局,为打破部门瓶颈推动跨行政区域合作积累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