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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感_长子从权

逻辑是我在GCT补习班中最喜欢的课程,我发现这个课程是与我的工作密切相关的,把一套真正经过总结,提炼,再造的管理体系,都是一个逻辑图。老师说我们常常犯的错误之一是互为因果。如A说:“有文学价值的文学作品不会损害道德。”B反驳:“金瓶梅就是一本公认的文学价值极高的文学作品,但它也是一本公认的黄书。”A说:“那么金瓶梅就不具有文学价值。” A的做法,这就是互为因果,是把论证的结论当做论据。生活中我们会说:“好孩子都听话,不听话的孩子就不是好孩子。” 从句话中,你是得不到有关为什么好孩子都听话的这个观点的论证信息的。

老师举的另外一个例子是,有个老人立下这样一份遗嘱:“我的遗产分配依据下列原则,1.要合法,2.要公开,3.要公平,4.长子做主。” 老师说这个遗嘱中有个严重的逻辑漏洞,这个遗嘱其实只能有一条起到作用,就是长子做主。若长子在分配遗产的时候,不依据合法,公开,公平原则,那么这三条是无效的,因为没有对长子进行约束。长子是具体操作的人,他可以自作主张地任意修改,便宜行事,可以从权,那么那三条就形同虚设。这让我想到了我们工作中最常见的例外放行,特事特办,紧急处理,决策升级等等,凌驾于规则之外的便利条款。若一个体系开设了到处开设这样的窗口,就等同于没体系,没管理,体系只是聋子耳朵式的饰品工程。

因为大家都知道有例外可以绕开设定好的程序,途径,于是人们就都会找这样的捷径,久而久之捷径成了真正的办事的程序,若例外之外还有例外,从权之上还有从权,则法无定法,规无常规,规矩,制度,程序,体系就成了你可以玩得,我也可以玩得的文字游戏。走不了捷径的反倒了成没本事,不会办事,无能的表现。甚至有人就是以破坏规矩,不走正常程序作为自己能力出众,工作的努力,效率高的证据,这里不乏一些推崇中国式管理的大师。从整体看规矩定了一堆,但实质上还是人治的管理系统。

我们公司在搞的IMS是个全球运作的体系,目前有大约一半的流程已经固化在各种自动办公系统内。我作为体系代表,就经常收到员工对IMS的抱怨。说白了,就是规则一旦固定了,路径一旦不能pass by了,让他们的工作不能再像以往那样有组织无纪律地做了。从全球的角度来看,从博弈的角度来看,只有你按照规定的路径去走才能碰到预设的博弈的局。如最常用的懦夫博弈,两个人要过一座独木桥,连个人都过不去就是失败,无论是堵在桥上,还是都退回,这样局只有一个胜利者,当互为制衡双方被逼入这样窘境的时候,找领导是没用的,谁能破这样的局在系统中是没有显示的,你只有看规则,首先安排好的优先顺序,如在功能和安全发生了冲突的时候,到底是function work 还是 function fail 谁具有更高的通过等级,这要看规则,若规则是“安全第一”,那么研发就必须改进以满足安全验证的要求。

若你在体系的设定中,在每个关键的博弈局的都设定为“领导说了算”,“领导批准”,“领导拍板”,那么系统的作用不过是给领导一个个拍板的机会,只要关键的时刻都是领导说了算,那么体系算个鸟?有啥用哪?

老人的遗嘱最终只是完成了对长子有全权分配遗产的权力的授权,写了一大堆体系文件,也只是为了让领导拍脑袋,拍胸脯理直气壮,名正言顺而已。与其浪费做体系,写文件的所耗费的资源,还不如只规定“本公司一切业务,遵照总经理的决策办理。”方便,快捷,做体系的省点精力去养花,养鸟,各个部门,也不用为了审核而造假,做资料而头痛,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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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3-10-10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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