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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认证 EMC + LVD + FCC + UL(ETL) + 整合RoHS 报告

EMC(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电磁兼容性(EMC)是指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符合要求运行并不对其环境中的任何设备产生无法忍受的电磁干扰的能力。
LVD 低电压指令
FCC 联邦通讯委员会
UL是英文保险商试验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

EMC(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电磁兼容性(EMC)是指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符合要求运行并不对其环境中的任何设备产生无法忍受的电磁干扰的能力。因此,EMC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是指设备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对所在环境产生的电磁干扰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值;另一方面是指器具对所在环境中存在的电磁干扰具有一定程度的抗扰度,即电磁敏感性。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对电磁兼容的定义是:系统或设备在所处的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同时不对其他系统和设备造成干扰。
  各种运行的电力设备之间以电磁传导、电磁感应和电磁辐射三种方式彼此关联并相互影响,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对运行的设备和人员造成干扰、影响和危害。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电磁兼容EMC学科以研究和解决这一问题为宗旨,主要是研究和解决干扰的产生、传播、接收、抑制机理及其相应的测量和计量技术,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技术经济最合理的原则,对产生的干扰水平、抗干扰水平和抑制措施做出明确的规定,使处于同一电磁环境的设备都是兼容的,同时又不向该环境中的任何实体引入不能允许的电磁扰动。
  EMC 包括EMI(interference)和EMS(susceptibility),也就是电磁干扰和电磁抗干扰。EMI,电磁干扰度,描述一产品对其他产品的电磁辐射干扰程度,是否会影响其周围环境或同一电气环境内的其它电子或电气产品的正常工作;EMS,电磁抗干扰度,描述一电子或电气产品是否会受其周围环境或同一电气环境内其它电子或电气产品的干扰而影响其自身的正常工作。
  EMI又包括传导干扰CE(conduction emission)和辐射干扰RE(radiation emission)以及谐波harmonic。
  EMS又包括静电抗干扰ESD,射频抗扰度EFT,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抗扰度,电压暂降抗扰度Dip,等等相关项目。
  具体项目在国标GB/T 17626 & GB/T 9254系列里面都有描述。指令名: 协调各成员国有关设计用于特定电压限值内的电气设备法律的1973年2月19日理事会指令73/23/EEC
  Council Directive 73/23/EEC of 19 February 1973 on the harmonization of the laws of Member States relating to electrical equipment designed for use within certain voltage limits
  由于LVD制订的时间早于CE标志成立时间,所以CE标志即为近几年由欧盟草拟的这些新方案指令,这样,指令 93/68/EEC 修改了LVD以符合现今的需求。
  低电压指令覆盖了所有标称供电交流电压为50~1000V和所有标称直流电压为75~1500V的电气产品,要求其符合一定的电器安全要求:例如,绝缘距离要求、耐高压要求、抗燃性要求、温升限制、关键零组件的使用寿命及异常状况测试等。

[编辑本段]产品符合低电压指令(LVD)的证明  可以用三种方法证明你的产品符合低电压指令:?
  (1)采用欧共体协商后的标准;?
  (2)如果该产品没有协商标准,则采用制造商自己国家的标准;?
  (3)直接采用LVD。在此情况下,建议请教权威的国家认证机构。?

[编辑本段]所需提供的技术文件  根据要求,制造商必须在几周内向欧共体各成员国政府提供有关技术文件,并且这些文件在生产结束后要妥善地保存10年,这些文件包括:?
  (1)产品描述;?
  (2)设计图、线路图、元器件清单以及产品结构介绍;?
  (3)引用的全部或部分标准的清单;?
  (4)测试报告,主要是安全标准的测试报告,即规定的测试要求必须完成,还要将实际已测量的结果形成文件。

[编辑本段]合格声明  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声明其产品符合低电压指令的条款。?
  合格声明必须包括:?
  (1)产品的名称;?
  (2)制造商或其在欧共体成员国内的授权代表的名称和地址;?
  (3)使用标准;?
  (4)产品上CE标志是何时贴上去的;?
  (5)声明产品符合的指令;?
  (6)制造厂商或其在欧共体内负责代表的签名。?
  此外,低电压指令还要求在制造商的生产现场实施内部生产质量控制。制造商必须保证其产品的实际生产情况均与其规定文件相一致。这就要求制造商建立一个质量控制体系,以保证生产产品的一致性,并校正其生产变化状况,例如当使用新的元器件、设计更改等。同时,这个系统必须能够保证按照文件规定当产品发生变化时,进行相应的检测。

[编辑本段]低电压指令和CE标志的关系  CE标志是制造厂商的产品符合相应指令要求的自我声明。?
  为了明显表示产品符合其低电压指令,必须将CE标志标识在产品上。如果CE标志不能标识在产品上的话,也可以标识在产品包装上、用户说明书上或保证书(担保书)上。制造厂商用CE标志标明产品的方式,是告之欧共体各国政府,他的产品是合法销售的,产品是符合包含在CE标志中的官方要求的。然而,CE标志不是消费者认可的标志,仅仅是欧共体各国政府准许进口的认可标志。

[编辑本段]LVD认证检测项目  1.工作电压 2.故障试验
  3.撞击实验 4.震动实验 
  5.冲击试验 6.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绝缘穿透距离
  7.插头实验 8.保护连接导体电阻
  9.外部导线接线端子 10.电源线应力消除试验
  11.电气连接和固定试验 12.漏电试验
  13.可接触性试验 14.能量危险检查
  15.限制电源试验 16.安全连锁装置试验
  17.印刷电路板试验 18.电源保护套
  19.封装和密封零件检验 20.抗外力试验
  21.建筑内(上)电气设备 22.电击试验
  23.介电强度试验 24.标签检查和试验
  25.辐射试验 26.发热试验
  27.SELV测试 28.TNV测试
  29.限流电路试验 30.过载试验
  31.手动装置试验 32.电池防爆试验
  33.溢出试验 34.可燃实验
  35.防火试验 36.黏合剂试验
  37.维卡试验 38.防水试验 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
  Robert F.Cleveland USA 在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负责授权和管理除联邦政府使用之外的射频传输装置和设备
  在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负责授权和管理除联邦政府使用之外的射频传输装置和设备。因为这个原因,在国家环境法案的指导下,FCC也对它所批准的装置和设备对环境是否有害影响而负有责任,其中必须被评估的环境因素是人体暴露于FCC所管辖的发射器产生的射频EMF。1996年8月1日,FCC采纳了新的评估射频场暴露的规范。在此之前,FCC依赖于美国国家标准组织达到此目的。最大允许暴露的新采纳的规范建立在ANSI的1992年修改标准之上(ANSI/IEEE C95.1-1992)。1992年这个标准是由IEEE的一个委员会制定的,此规范的建立也采纳了国家放射保护和测量咨询机构在1986年推荐的暴露标准。FCC采纳了关于电和磁场,功率密度和时间平均值的NCRP标准。除了功率密度限超过1500MHz,以及某些磁场低频限和时间平均值段外,NCRP限和ANSI/IEEE C95.1-1992包括的标准是一致的。MPE限覆盖的频宽是300KHz到100GHz。包括两个暴露等级,一个是“职业/对照”暴露,另一个更严格的等级是“普通人口/非对照”暴露。对局限性(部分身体)吸收的限制被采纳,以应用于便携式和移动装置的暴露,譬如手持蜂窝电话。这些最近的限制按照比吸收率概念予以表达,并建立在1992年ANSI/IEEE和NCRP建议基础上。FCC 行动通常获得美国负责保护公共健康机构的支持,包括美国环境保护局,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国家职业安全和健康组织和职业安全和健康管理局,这些机构的参与将给FCC 规范及其应用和完善提供细节。
  根据美国联邦通讯法规相关部分(CFR 47部分)中规定,凡进入美国的电子类产品都需要进行电磁兼容认证(一些有关条款特别规定的产品除外),其中比较常见的认证方式有三种:Certification、DoC、Verification。这三种产品的认证方式和程序有较大的差异,不同的产品可选择的认证方式在FCC中有相关的规定。其认证的严格程度递减。针对这三种认证,FCC委员会对各试验室也有相关的要求。
  目前,美国已连续几年成为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中美贸易额呈逐年上升趋势,因此对美出口不容小觑。美国的产品技术标准、进口法规的严谨堪称世界第一,了解美国市场准入规则将会帮助我国产品进一步打开美国市场。 联邦通讯委员会(FCC)----管理进口和使用无线电频率装置,包括电脑、传真机、电子装置、无线电接收和传输设备、无线电遥控玩具、电话、个人电脑以及其他可能伤害人身安全的产品。这些产品如果想出口到美国,必须通过由政府授权的实验室根据FCC技术标准来进行的检测和批准。进口商和海关代理人要申报每个无线电频率装置符合FCC标准,即FCC许可证。
  联邦通讯委员会:www.lts03.cnUL是英文保险商试验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的简写。UL安全试验所是美国最有权威的,也是界上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的较大的民间机构。它是一个独立的、非营利的、为公共安全做试验的专业机构。它采用科学的测试方法来研究确定各种材料、装置、产品、设备、建筑等对生命、财产有无危害和危害的程度;确定、编写、发行相应的标准和有助于减少及防止造成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的资料,同时开展实情调研业务。总之,它主要从事产品的安全认证和经营安全证明业务,其最终目的是为市场得到具有相当安全水准的商品,为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得到保证作出贡献。就产品安全认证作为消除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有效手段而言,UL为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UL始建于1894年,初始阶段UL主在靠防火保险部门提供资金维持动作,直到1916年,UL才完全自立。经过近百年的发展,UL已成为具有世界知名度的认证机构,其自身具有一整套严密的组织管理体制、标准开发和产品认证程序。UL由一个有安全专家、政府官员、消费者、教育界、公用事业、保险业及标准部门的代表组成的理事会管理,日常工作由总裁、副总裁处理。目前,UL在美国本土有五个实验室,总部设在芝加哥北部的Northbrook镇,同时在台湾和香港分别设立了相应的实验室,在美国,对消费者来说 UL 就是安全标志的象征。全球, UL 是制造厂商最值得信赖的合格评估提供者之一。

[编辑本段]UL认证类型划分  UL的产品认证、试验服务的种类主要可分为列名、认可和分级。
  1) 列名(LISTED):一般来讲,列名仅适用于完整的产品以及有资格人员在现场进行替换或安装的各种器件和装置,属于UL列名服务的各种产品包括:家用电器,医疗设备、计算机、商业设备以及在建筑物中作用的各类电器产品,如配电系统、保险丝、电线、开关和其它电气构件等。经UL列名的产品,通常可以在每个产品上标上UL的列名标志。列名标志的用法。
  2) 认可(Recognized):认可服务是UL服务中的一个项目,其鉴定的产品只能在UL列名、分级或其它认可产品上作为元器件、原材料使用。认可产品在结构上并不完整,或者在用途上有一定的限制以保证达到预期的安全性能。在大多数情况下,认可产品的跟踪服务都属于R类。属于L类的认可产品有电子线(AVLV2),加工线材(ZKLU2),线束(ZPFW2),铝线(DVVR2),和金属挠性管(DXUZ2)。认可产品要求带有认可标记。
  3) 分级(Classification):分级服务仅对产品的特定危害进行评价,或对执行UL标准以外的其它标准(包括国际上认可的标准,如IEC和ISO标准等)的产品进行评价。一般来说大多数分级产品并非消费者使用的产品,而是工业或商业上使用的产品。UL标志中的分级标志表明了产品在经UL鉴定时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和规定范围。例如对工业上用的溶剂这样的化学药品,只对其达到燃点温度时可能发生的火灾这一范围进行评价。某些产品的分级服务和列名服务相同,但一般只是对产品的某一方面或若干方面进行评价,如在美国,医用X射线诊断仪这类设备要全国遵守美国法律和有关辐射发射及束流精度的规定,但因为UL只把X射线作为分级产品,所以只评价它的机械性能、电气性能和其它的非辐射性能这些方面。
  4) 多重列名、多重认可或多重分级服务:当一个UL的申请人在取得上述的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后,其产品要以另一公司的名义生产以满足销售的需要,可以申请多重列名,多重认可或多重分级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得到列名、认可或分级的制造商被允许使用产品名录里的另一个公司的名字,但该产品除公司代号,产品代号或UL公司认为可以接受的其它特征外,必须与原来列名、认可或分级产产品一致。
  5) "AL"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若UL申请人不想用自己公司的名义取得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他可以申请用另一个商号(通常是零售商或批发商)的名义申请列名、认可或分级,即"AL"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其与多重列名、多重认可或多重分级服务的区别在于其申请人不是列名人。

[编辑本段]UL认证流程  产品申请UL标志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人递交有关公司及产品资料
  书面申请:您应以书面方式要求UL公司对贵公司的产品进行检测。
  公司资料:用中英文提供以下单位详细准确的名称、地址、联络人、邮政编码、电话及传真。
  (a).申请公司:提出产品检测申请并负责全部工程服务费用的公司
  (b).列名公司:在UL公司出版的各种产品目录列出名称的公司
  (c).生产工厂:产品的制造者和生产者。
  产品资料:产品的资料应以英文提供。
  (a).产品的名称:提供产品的全称。
  (b).产品型号:详列所有需要进行实验的产品型号、品种或分类号等。
  (c).产品预定的用途:例如:家庭、办公室、工厂、煤矿、船舶等。
  (d).零件表:详列组成产品的零部件及型号(分类号)、额定值、制造厂家的名称。对于绝缘材料,请提供原材料名称,例如:GE Polycarbonate,Lexan Type 104。当零部件已获得UL认证或认或,请证明该零部件的具体型号,并注明其UL档案号码。
  (e).电性能:对于电子电器类产品。提供电原理图(线路图)、电性能表。
  (f).结构图:对于大多数产品,需提供产品的结构图或爆炸图、配料表等。
  (g).产品的照片、使用说明、安全等项或安装说明等。
  2.产品检测
  产品检测一般在美国的UL实验室进行,UL也可接受经过审核的参与第三方测试数据。实验样品将根据您的要求被寄还或销毁。如果产品检测结果符合UL标准要求,UL公司会发出检测合格报告和跟踪服务细则(FollowUp Service Proccdure)检测报告将详述测试情况、样品达到的指标、产品结构及适合该产品使用的安全标志等。在跟踪服务细则中包括了对产品的描述和对UL区域检查员的指导说明。检测报告的一份副本寄发给申请公司,跟踪服务细则的一份副本寄发给每个生产工厂。
  3、申请人获得授权使用UL标志
  在中国的UL区域检查员联系生产工厂进行首次工厂检查(Initial Production Inspection .IPI),检查员检查您们的产品及其零部件在生产线和仓库存仓的情况,以确认产品结构和零件是否与跟踪服务细则一致,如果细则中要求,区域检查员还会进行目击实验,当检查结果符合要求时,申请人获得授权使用UL标志。
  继IPI后,检查员会不定期地到工厂检查,检查产品结构和进行目击实验,检查的频率由产品类型和生产量决定,大多数类型的产品每年至少检查四次,检查员的检查是为了确保产品继续与UL要求相一致,在您计划改变产品结构或部件之前,请先通知UL,对于变化较小的改动,不需要重复任何实验,UL可以迅速修改跟踪服务细则,使检查员可以接受这种改动。当UL认为产品的改动影响到其安全性能时,需要申请公司重新递交样品进行必要的检测。
  跟踪服务的费用不包括在测试费用中。
  如果产品检测结果不能达到UL标准要求,UL将通知申请人,说明存在的问题,申请人改进产品设计后,可以重新交验产品,您应该告诉UL工程师,产品做了哪些改进,以便其决定以上是申请UL认证的步骤。

[编辑本段]UL认证检验细则  UL检验员的检验基本上属于机械性作业。依据不同的产品,检验员的检验依据有公告(Bulletin)、细则(Procedure)、FUII(如果有,包含在细则中)和UL标准(如果FUII中有求)。
  如果检验员访问工厂时,工厂正在生产UL产品,或有库存的UL产品,则检验员会用以下方式之一抽取样品:
  1. 从生产线上抽取各个部件加上从仓库中抽取的一个完整产品。
  2. 从仓库中抽取各个部件加上生产线上的完整产品。
  3. 从仓库抽取完整产品用于拆分。
  抽样的具体数量决定于细则、FUII(跟踪检验指示)、SAP(标准附页)或来自于UL实验室的直接命令。检验员每次检验并不一定检验所有产品,但他们会尽量在一年或至少两年内检验所有的产品类别或型号。
  一般来说,UL对工厂生产体系的要求不是太高,只要求对仪器设备每年一次计量,保存好工厂自己的检验记录,以及对不合格品有一定的控制手段即可。
  检验时,现场代表(UL检验员)会把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产品本身,他们将根据上述的检验依据逐条核对产品的结构,部件及装配。对于涉及到产品安全的零部件,一般细则中会指明要求为UL认证产品,并且会注明生产厂家和型号;对于外壳、护罩等注塑件,一般情况下细则会指明其原材料和尺寸要求。现场代表会核对以上各项以及细则中所规定的UL标记。
  另外,如果细则或FUII或标准中要求对产品进行现场测试,现场代表会要求工厂检验员做相应的各项测试,而现场代表则在旁作见证。如果细则中还要求送样到UL作跟踪测试,工厂应配合检验员制作相应样品,经检验员写好样品标签,提供地址并封样后,由工厂寄往相应的UL实验室。
  如果工厂所生产的产品完全符合UL相应检验标准的要求,也无其它违反跟踪服务协议的地方,检验员会出具跟踪检验报告(Inspection Report);工厂代表在确认其内容准确无误后应在报告上签字;一次检验即告完成。如果检验过程中出现了与检验标准不符合的情况时,检验员会出具变更通知书(Variation Notice),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对于未授权产品使用UL标记,检验员会要求去除UL标记;对于产品不符合UL要求,检验员会在要求工厂去除UL标记或返工使之符合要求;如果工厂对上述处理意见不同意,则可以暂时保留UL标记,但必须停止出货,检验员会把情况通知相应的实验室,由UL作出答复决定是否可以保留UL标记;如果只出现一些小的问题,并不影响到产品的安全性,检验员会作出临时接受的决定,并报告给相应的实验室;如果是一些明显的标准错误,如打字错误或是单位错误,则并不影响工厂产品的合格性,但作为UL的文档处理,检验员也会出具变更通知书。一般情况下,除非是UL公司的责任,检验员都会要求工厂对不符合的各项向相应的实验室作出解释,UL会根据你的解释作出相应的答复。
  当然,检验员的判断只是临时性的,最后的决定权当然在UL各个实验室。如果工厂对检验的作法有不同意的地方,完全可以向相应的实验室反映,此时,检验员有义务提供相应的联系人和联系方法。在确认变更通知书所记录的内容无误后,工厂代表应在通知书上签字。
  UL认证工厂检查
  在中国的UL区域检查员联系生产工厂进行首次工厂检查(Initial Production Inspection,简称IPI),检查员检查您们的产品及其零部件在生产 线和仓库存仓的情况,以确认产品结构和零件是否与跟踪服务细则一致,如果细则中要求,区域检查员会进行目击实验。当检查结果符合要求时,申请人获得授权使用UL标志。
  继IPI后,检查员会不定期地到工厂检查,检查产品结构和进行目击实验。检查的频率由产品类型和生产量决定,大多数类型的产品每年至少检查四次(跟踪服务的费用不包括在测试费用中)。检查员的检查是为了确保产品继续与UL要求相一致,在您计划改变产品结构或部件之前,请预先通知UL。对于变化较小的改动,不需要重复任何实验,UL可以迅速修改跟踪服务细则,使检查员可以接受这种改动。当UL认为产品的改动影响到其安全性能时,需要申请公司重新递交样品进行必要的检测。

[编辑本段]UL认证跟踪检验  为UL认证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为了保证UL的列名、认可产品继续符合UL的标准和要求,UL制定了"跟踪检验"系统。"跟踪检验"就是由UL派出分布在全世界各地的现场代表到当地的工厂生产现场对UL的产品进行跟踪检验。其目的就是通过对工厂的生产过程、检验过程以及产品,对照UL的标准和跟踪检验细则进行核查,保证制造厂商的生产过程、检验过程和产品始终符合UL的要求。
  跟踪检验的依据
  现场代表到工厂后主要根据"跟踪检验细则"进行检验。"跟踪检验细则"是由UL工程部,在对送检的样品进行测试后编制的,这一文件包括对该产品的全面描述,还包括照片]说明书等。它还规定制造工厂在生产期间经常要做到的各种试验,其中某些试验要求对产品100%的进行,如耐压试验。某些检验则可以抽样进行,同时,还规定了现场代表在工厂现场检查时必须抽查的试验项目。现场代表根据这类试验的详细资料和规定来判断检验结果是否合格。
  跟踪检验产品的分类
  UL的跟踪检验分为R类和L类。L类服务主要用于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如灭火器、烟雾探测器,防火门和一些产量相当大的产品,如电力设备,电线和断路器。对于属于L类的产品,生产厂必须直接向UL订购标签贴在产品上。R类服务主要用于电气设备,如电扇、电视机、吹风机、烤箱和其它通常用相应的流水线来生产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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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09-01-15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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