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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欠薪,岂可让政府掏钱善后?

危机来临,珠三角部分企业无法承受经济大浪冲击,只能申请破产,更有甚者,老板拖欠工资携款潜逃,尤以东莞深圳最为严重。企业破产欠薪,岂可让政府掏钱善后?只怪自己平时没好好积累法律知识,故网上查找部分有用信息,稍作整理,转载于此。

深圳欠薪保障基金今年已垫付欠薪3000万 来源南方日报 叶明华
企业破产倒闭,员工的欠薪问题往往令地方政府头痛不已,为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利益,深圳早在1997年就已经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并且在今年6月又对相关的条例进行了修改完善。作为全国最早和至今唯一一个通过地方人大立法建立起欠薪保障制度的城市,深圳在面对金融海啸的时候,多了一份从容。
根据收支情况调整欠薪保障费
早在1997年1月1日,出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改善投资环境的考虑,深圳就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成为国内最早也是至今唯一一个通过人大立法,为劳动者欠薪提供垫付保障的城市。今年6月1日起,深圳又结合经济形势的发展,对欠薪保障条例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缴纳400元欠薪保障费,这部分费用加上财政补贴与基金的合法利息以及接受的合法捐赠共同构成欠薪保障基金,用于欠薪垫付。
记者从深圳市劳动保障局获悉,截至11月14日,深圳市今年的欠薪垫付基金共为70家企业垫付了欠薪,垫付金额为3000多万,“垫付的金额已经远远超过了去年,但我们的基金运转正常,足以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深圳市劳动保障局欠薪保障办副主任杨保华对记者说。
欠薪保障不是依赖机制
“不论企业大小、员工多少,符合欠薪垫付资格的劳动者只要按规定提出申请,基金都会予以垫付。”杨保华说,欠薪保障基金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共济型基金,垫付的金额虽不能够100%满足劳动者要求,但毕竟能够保障其基本生活,而且整个流程下来也就是10个工作日左右,方便、快捷、高效。
欠薪垫付机制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越是在金融风暴、经济低迷的情况下,这种保障机制的作用就越大。欠薪垫付保障机制的建立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可以缓解企业的压力,有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每年400元的缴费对企业而言并不是太大的负担,却能够为员工提供一份保障,让他们更安心工作。它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快速赔付,能够解决劳动者的燃眉之急。
但欠薪垫付是一个保障机制,而不是一个依赖机制,绝不能成为不良企业逃避责任的通道,所以政府还是得完善相关的机制,加强对欠薪企业及其负责人的惩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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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天涯
浪子天涯

持续学习中,寻求突破;希望广交好友,开拓视野,提升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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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08-12-05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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