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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职业病事件频发:不要“带血”的财富

不久前,云南水富县一批曾到安徽凤阳石英砂企业打工的农民,返乡后突患“怪病”。先后有12人死亡, 30人被确诊为矽肺病。此事掀开了我国群体性职业病事件的冰山一角,暴露出我国职业病防治的薄弱环节。 在中国,农民工的身影遍布城镇。这个群体吃苦耐劳,忍辱负重,成为社会转型期不可或缺的劳动力资源。我国经济处于世界产业链的低端,职业病高发是特定历史阶段的特有现象。目前,我国农民工约有2.2亿人,主要栖身于高污染、高风险、高负荷的产业。很多人在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从事着职业危害严重的工作。由于职业病有一定的潜伏期滞后性,企业主往往先是大量透支农民工的健康,在尚未发病之前,就把农民工解雇了。而当农民工返乡之后,疾病袭来,所有的钱又花到了治病上。农民工外出打工的目的,本来是为了多赚点钱,更好地享受生活。但事实上,职业病既夺去了他们的血汗钱,也夺去了他们的健康和尊严。 专家指出,群体性职业病事件频频发生,给各级政府敲响了警钟。如果听之任之,职业病危害将会在未来的某一时期井喷式爆发,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 从水富“怪病”事件来看,职业病危害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监管不力,很多部门存在严重失职。据调查,安徽凤阳县的很多石英砂加工企业,既无名称,又无工商登记,实质上就是非法生产经营实体。一些企业主劳动用工管理极不规范,没有用工记录,也不签订劳动合同,更不缴纳工伤保险。在粉尘弥漫的作业现场,企业普遍没有任何除尘设施,工人也没有防尘口罩。在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的情况下,农民工虽深知其害,却无奈被迫忍受恶劣的环境。按理说,这样的“三无”企业本该早就关闭,工商、人力资源、安监、卫生等政府部门都有监管责任,只要任何一个环节严格执法,都可以让企业无法生存。然而,正是由于政府部门的连环失职,最终导致了一批又一批农民工受害。 当农民工患病后,维权难成为一个突出问题。一是地方保护严重。由于职业病有数年的潜伏期,农民工往往在返乡后才发病,而跨地区的职业病事件调查往往遭遇地方保护,因而阻力重重。二是申诉困难。无论是申请劳动仲裁,还是诉诸法律,都需要花费金钱和时间,而农民工患病后往往经济拮据,身体虚弱,很难维护自身权益。三是取证困难。由于农民工外出务工流动性大,打工地点不固定,无劳动合同、无务工证明、无体检证明,甚至没有任何与企业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很难确认职业史和职业接触史。因此,政府必须拿出更有力的措施,加强跨地域协作,联合打击违法企业,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然而,面对严峻的职业病形势,有的地方政府不仅不愿解决问题,甚至还希望不要揭开“盖子”,以免影响金融危机下的“保增长、促就业”。这是一种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想法。应该看到,人是最活跃的生产力,只有健康的人才能创造财富。如果经济发展是以牺牲人的健康为代价,是带血的财富。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发展经济的目的不是为了积累财富,而是为了国民的健康和尊严,为了人的全面发展。因此,一个以人为本的政府,理应把人的健康放在第一位,让每一个国民有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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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09-05-04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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