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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责任不明的不良品

MES中GIB是专管控FQA误判的数据,但自去年到现在一直存在因责任不明而被打入GIB中的不良品
现况:GIB的定义是good in bad,是指FQA将实际为OK的产品判为不良品,既误判。而现却有些不良品
因无法确切判出责任部门而打入GIB中。(备注:不良必需要有责任部门才能运行到工程不良中)
引发的问题:1.违背GIB本身的意义
2.工程不良率中不体现此类不良,这中的不良数据容易被人忽略,无法得到重视与改善
3.因无责任部门,无相应部门对应去重视与改善
现对策--开会商讨结果:1.如出现此类责任无法明确判定出的产品,由PE出析出责任占比相对较多的部门来
承担责任部门,后一周内如责任部门有异议,可对此进行提供分析证据,PE、QA、责任部门与相关部门一起
开会商讨证据有效性,在决定是否改判。
2.重点:的确为不良的产品绝对不允许打入GIB中。
执行出现的问题:
1.仍存在因责任不明的不良品打入GIB中,维修班理由为PE找出责任部门但此责任部门不承认或者就是很难
判定责任部门
比如PIN弯,有可能是来料问题、生产插线问题、FQA拔线问题。对来料Sorting大约上百片,都
没问题,生产插线手法及FQA拔线手法也正确,线也较松,很难去判定责任部门
2.因责任问题PE与SQA存在较多的分歧,目前不良品中SQA责任比重较多。
各位高手针对此问题,要想根除GIB中此现像,有何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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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1-03-18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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