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3月1日起六类家电产品将贴能效标识 不达标产品不得在中国产销
明年3月1日起六类家电产品将贴能效标识
不达标产品不得在中国产销
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于日前联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四批)》及相关产品实施细则。该目录包含了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储水式电热水器、家用电磁灶、计算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六类产品。自2009年3月1日起,在中国生产、销售和进口的这六类产品必须加贴能效标识,低于5级(或3级)能效的产品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进口。2008年12月31前出厂的产品,可延迟至2010年3月1日前加贴能效标识。
不达标产品不得在中国产销
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于日前联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四批)》及相关产品实施细则。该目录包含了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储水式电热水器、家用电磁灶、计算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六类产品。自2009年3月1日起,在中国生产、销售和进口的这六类产品必须加贴能效标识,低于5级(或3级)能效的产品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进口。2008年12月31前出厂的产品,可延迟至2010年3月1日前加贴能效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