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点开窍好不好呢?
早点开窍好不好呢?
旁边的小区搞了次跳蚤市场,领导报了名,礼拜六两人拎了些用不太着的就去了,没想到,效果不错,几本国家地理,两瓶橄榄油,一副羽毛球拍和些东西很快就出去了。两人正说拿这钱去改善改善,一个小孩子拉着个行李箱过来,在我们旁边支起了摊,熟练地把东西一一的摆开,吆喝上了。凑过去看看,原来人家是卖点小玩具,主营项目是教别人魔术 -- 15元一人一次。
呵呵,想成交就得先展示,几个人就撺掇孩子先演示下,人家随手来了个,就是刘谦在春晚上和现场观众互动时表演的那个:两个猴皮筋分别掏在两手的拇指、食指上,皮筋成十字交叉,两手动一动,皮筋就分开了。惭愧的很,刘谦的没看明白,人家孩子来的也一样。周围几个人也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和小孩搞起了价,我在旁边看着小孩熟练地和大人们交易着,一会几件玩具卖出去了,只可惜主营项目没开张。人渐渐散了些,随口跟孩子聊了几句才知道,这人精才13,今年刚要上初一。
真是厉害!
看这孩子的衣着、谈吐,不像是因家庭困顿而被迫从事的,真可能是家长调教的结果。领导说人家父母教导有方,日后必是个人物。能不能成为人物,这是后话的后话了,姑且不论;这教导是否有方,我倒是不很认同,从我个人的观点来说,无论对谁 -- 什么年龄该知道什么不该知道什么,还是要有个限定的,有些窍开得太早未必是好事。
这几年,什么选秀什么比赛的,越搞越大,范围也越来越广,小小的孩子们也出来一个个的要相互比试一番,从才艺到技巧,一一都要拿出来展示。从这番热闹中获利的是谁呢?首先应是电视台媒体,这就不用说了;其次是我们观众,被娱乐了一下,也成;最后应该是孩子的父母,虚荣心也罢,参与意识也罢,见见世面也罢,反正是得瑟了一回。那么作为主角的孩子们,他们得到了什么?竞争的意识?打扮的必要?还是压倒别人抬高自己的技巧?无论什么,对成长的孩子而言,恐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唉,又扯远了,对这孩子而言,现在开了“钱”这窍,是好是坏,现在是无法预知了,最后他自己会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