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给李湘的爆笑情书
尊敬的湘湘女皇陛下: 请允许我这样炙烈而火辣的称呼您!虽然很多人在惊呼:“这未免也太暧昧和煽情了一点吧?”我会告诉您,是的。因为,惟有这炙烈,这火辣,这暧昧,这煽情,才是真爱最真切的表现形式,也才能碰撞和颤栗出,人世间最纯粹爱情的,火花。 湘湘,我想,我是应该忏悔的。因为,没有您的旨意,我居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先斩后奏,自作主张,当着13亿中国人民的面,公开向您求婚,一下子把您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让想要过几天平静日子的您,措手不及。想起来,我实在是恶贯满盈十恶不赦罪大恶极穷凶极恶,纵使被割上3328刀,凌迟处死,株连九族,打入阿鼻地狱,永世不得“超生”,一点都不为过。 因为扰乱了您的宁静和安逸,您可以去您老爸,也就是我未来岳丈的法院,出离愤怒的,告我侵犯了您的人权,我当然无条件败诉,永不上诉。对我而言,您不但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还是,不可战胜的阿瑞斯。 神圣的法庭,一定会判我给您,做一辈子,最忠实和忠诚的,奴隶,为您炒菜,为您炒作,但永不吵架,更不能虐待您,尤其是那方面的虐待。我一定得告诉您,我那方面的取向,据说一直都还正常。在为您炒菜和炒作的日子里,将会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福。所以,法院赶快判决吧!我坚信法官的英明,还有,法律的庄严。 有智者说,我比您小,我的年龄,配不上您。但是,常昊配得上张璇,李亚鹏配得上王菲呵,所以,我无须羞愧。还有,难道就只可以梁实秋娶韩菁清、杨政宁娶翁帆,您就不可以代表全世界所有的女人,挑战一回男权,报复一回臭男人们,为全世界妇女的解放运动,做一些震古烁今的,名彪青史的贡献么? 有高人说,我是个穷小子。确实,我现在还买不起,宝马。 但是,在每一个周末,我可以和您一起去大山,遛马。 夜幕降临,您挑着担,我牵着马,我们夫唱妇随的,亦步亦趋的,搀扶着,回家。当然,我现在也还供不起,别墅。但我可以,送您一枚精致的,别针啊。太阳出来了,别针,折射着幸福的光芒,把您的美丽,沐浴得如同花儿,一样。因为有了智慧,关于宝马和别墅,是那样的,触手可及,也许,只是明天或者后天的,事情。 湘湘,在我的心目当中,您一直是完美爱人的,化身。这么多年来,您一直我是潜意识里,那日夜思念的安琪,那牵肠挂肚的维纳斯,那朝思暮想的蒙娜丽莎,那梦绕魂牵的阿芙洛蒂特女神。您在我心目中的位置,不可撼动,无可替代,即使富豪大方的甩给我,一百块,哪怕还是越南盾,我也会骄傲而矜持地,坚决不换。 湘湘,亲爱的湘湘呵,人的一生,就那么短短的两三万天,我们业已支出了,一万天,在剩下的一两万天里,您也许能遭遇到,一个比我年龄更大的男人,比我更富有的男人,但鲜有可能遇到,比我更懂得支持您理解您苟同您欣赏您呵护您珍惜您的男人。 关于东东、厚霖还有阿伦,他们都是优秀的男人。他们在各自的领域,都取得了骄人的成就。每一个成功的男人,都是付出了比一般人多1000倍以上的努力,所以,他们合该得到尊重。但是,围绕在您身边的男人,会被写进史册的,一定只有张一一一个。这便是,贫血的缪斯女神,她最独特的魅力所在。湘湘,我的女神呵,您愿意在一千年,一万年之后,还被后来的红男绿女,无比的艳羡和怀念着么? 在这寂寞的日子里,月亮在为我作证。我胸口划十,把头朝梵蒂冈的方向,高高扬起。我压住圣彼得大教堂的钟声,声情并茂的,歇斯底里的,向您呼喊:湘湘,我甜蜜的爱人呵,以上帝的名义,您愿意嫁给我为妻么?无论大或者小、胖或者瘦、高或者矮、美或者丑、贫穷或者富有、忙碌或者赋闲、健康或者疾病、高调或者内敛,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彼此一心一意,厮守一天一夜,大战11回合,雄鸡一唱天下白,东方欲晓,莫道君行早,直到天明,把我们滚烫而湿热的身体,分开—开—开??? 您一生一世的仆人:揭小烽
2006年的不冷的冬天。在思念着您的,铭心刻骨的,每一个黑夜和白天。
注:1、因为本情书注定将流芳百世,与天地同朽、与日月齐辉,凝聚着巨大的品牌价值,兹决定向全世界范围内(外星人请勿打扰)出让冠名权,冠名费用为1000万元人民币。冠名回报:在接下来的10000年(平均每年的冠名费用才1000元,实在是再实惠不过,连我自己都冲动得想冠名),凡本情书势如破竹所向披靡之处,均出现“XXX致永远的李湘”字样,另外,在情书空白处,可出现该企业LOGO1—3次。 2、凡能对本情书做一个字或一个标点的修改者,将奖励人民币10000元整。奖励由冠名单位和其他二级赞助商提供。
3、本情书最终解释权,归《致永远的李湘》作者,揭小烽先生,一个人所有。
2006年的不冷的冬天。在思念着您的,铭心刻骨的,每一个黑夜和白天。
注:1、因为本情书注定将流芳百世,与天地同朽、与日月齐辉,凝聚着巨大的品牌价值,兹决定向全世界范围内(外星人请勿打扰)出让冠名权,冠名费用为1000万元人民币。冠名回报:在接下来的10000年(平均每年的冠名费用才1000元,实在是再实惠不过,连我自己都冲动得想冠名),凡本情书势如破竹所向披靡之处,均出现“XXX致永远的李湘”字样,另外,在情书空白处,可出现该企业LOGO1—3次。 2、凡能对本情书做一个字或一个标点的修改者,将奖励人民币10000元整。奖励由冠名单位和其他二级赞助商提供。
3、本情书最终解释权,归《致永远的李湘》作者,揭小烽先生,一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