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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 & CSA灯具认证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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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 高兴UL & CSA灯具认证概述(一)、燈具產品分類 A、依使用方式區分 一、 可移動燈飾:測試標準UL153/CSA C22.2 No.12,易於搬移,有電源線及插頭,可供插接於120伏,15- 或 20- 安培之電源插座。例:桌燈、立燈、壁燈、吊燈、夾燈。 二、固定燈飾:測試標準UL1598/CSA C22.2 No.250.0-00,無插頭,具電源線但需另行接線及安裝,完成安裝後燈體不易移動。例:吸頂燈、壁燈、吊燈。 B、依光源區分 一、鎢絲燈 二、鹵素燈 三、螢光燈 四、其他(如高強度放電燈) C、依使用電壓區分 一、高壓:120伏/240伏 二、低壓:12伏/24伏 三、其他 (二)、燈具驗證概論(以可移動燈飾之鎢絲燈及鹵素燈為例) A、可移動燈飾 - 鎢絲燈 一、 重要零件:插頭、插座、電源線、燈頭、開關、微調、燈罩、燈桿、底座、燈泡。 二、構造要求: 1. 有足夠的強度及構造於使用時不會造成火災,電擊或其他對人造成傷害的危險。 2. 燈具旋轉臂或接頭之旋轉角度不得超過360°。 3. 導線線徑至少美規18號線。 4. 燈具電源線須符合拉力要求,使外拉力不會傳輸至內接點或內配線。 5. 安全間距: 空間距離:6.4公厘。 爬行距離:9.5公厘。 6. 插頭需符合極性要求。 7. 帶電體不得外露。 8. CSA燈罩材質要求使用慢燃材質如下: 醋酸纖維、甲基丙烯酸甲酯、聚苯乙烯、聚氯乙烯、尼龍、棉、絲、人造絲、木、紙或耐熱特級UL 94 HB以上的塑膠材料 三、零件要求: 1. 插頭:NEMA 1-15P有極性或5-15P 型之標準插頭。 2. 插座:不得超過二個單體插座底或一個雙體插座。 3. 電源線:至少美規18號線、至少 SPT-2、至少1.5公尺長。 4. 燈頭:使用UL合格品,防止其鬆動。 燈頭種類: - Medium 型 (E26)、Intermediate型 (E17)、Candelabra型 (E12) - 金屬外殼、電木外殼、陶瓷外殼 - 附開關、不附開關 5. 開關及微調控制器:使用UL合格品、適當之電氣額定值。 6. 燈具不一定要有開關。 四、測試要求: 1. 拉力測試:電源線之抗拉裝置必須承受35 磅拉力,持續1分鐘。 2. 穩定度測試:燈具放置於與水平面頃斜8°之平面不得頃倒 (針對玩具造型燈具測試面為15°)。 3. 溫升測試:除了燈泡及護片之外,其他燈體外露部分,人手可觸摸處,均不得高於90°C。 4. 免驗溫升燈種:燈具之燈罩設計、燈泡與燈罩間距、絕緣電線溫度等級等均符合UL153之規定,即視為免驗溫昇燈種. 所有零件均須為通過UL驗證的成品類(Listed)的合格品或符合UL 153工廠檢驗說明所列之零件。除溫升測試免除外,其餘有關規範上的構造及測試要求(如耐壓、拉力、穩定度等)均須符合。 5. 耐壓測試:實驗室: 1200伏/1分、工廠: 1000伏/1分 或 1200伏/1秒。 6. 異常操作測試:依構造不同,分別進行不同的異常操作測試。 五、UL貼標:必須向UL訂購,不得自行印製。 1. 中國大陸:使用防偽雷射標籤。 2. 其他地區:使用一般藍色紙質標籤。 B、可移動燈飾 - 鹵素燈 一、重要零件:保護器、燈泡隔離器、紫外線過濾器、頂桿、變壓器(插牆式、線上式、內建式)、燈泡(接頭雙邊式、接頭單邊式)。 二、構造要求: 1. 燈泡使用限制:單邊雙腳燈泡規格 G4, GU4, GX5.3, G6.35, GY6.35及GU7 僅限用於低壓燈具。 2. 保護器、燈泡隔離器、紫外線過濾器等必須以機械式、旋轉及閉鎖式或彈簧夾式等方式固定。 3. 保護器、燈泡隔離器、紫外線過濾器、頂桿等為達保護目的而安裝的零件必須由出貨工廠完成所有安裝。(須使用工具才能拆裝) 4. 保護器 (1) 以直徑38公厘之測試棒測試,不得碰觸到燈泡。 (2) 使用材質為至少0.41公厘厚之金屬或至少3公厘厚之耐熱(100 瓦以:2.4公厘)或陶瓷或至少2.4公厘之塑膠。 5. 燈泡隔離器 (1) 開孔不得大於3.2公厘(對角線或直徑),除非從燈體外的任意點透過該開孔均無法直視到燈泡。 (2) 材質要求:同保護器。 6. 紫外線過濾器 (1) 燈具配用雙層泡殼鹵素燈視為符合紫外線過濾器要求。 (2) 燈具配用單層泡殼鹵素燈須提供紫外線過濾器,除非光源朝上且其固定位置或活動範圍離地5英尺(1.5公尺)。 (3) 材質要求:至少3公厘厚的鈉玻璃(100瓦或100瓦以下:2.4公厘); 至少2.4公厘厚之塑膠。 (4) 開孔不得大於3.2公厘(對角線或直徑),所有開孔均須以“燈泡隔離器”加以遮蔽以防止光源直接向外放射。 三、零件要求 – 開關 1. “雙邊式燈泡”須配用雙刀式開關以同時切斷二條導線。 2. 引用規範:UL 244A或UL 1054。 3. 燈具連接二次側電壓為30伏或以下的隔離變壓器,可不提供開關或配用單刀開關。 4. 須使用工具才能換燈泡的燈具,可不提供開關或配用單刀開關。 四、測試要求: 1. 拉力、穩定度、耐壓測試、溫升等測試均與鎢絲燈之測試相同。 2. 異常操作–鹵素燈靠近面及安裝超瓦燈泡等異常操作測試。 3. 保護器、燈泡隔離器、紫外線過濾器之安全性測試.二、構造要求: 1. 有足夠的強度及構造於使用時不會造成火災,電擊或其他對人造成傷害的危險。 2. 燈具旋轉臂或接頭之旋轉角度不得超過360°。 3. 導線線徑至少美規18號線。 4. 燈具電源線須符合拉力要求,使外拉力不會傳輸至內接點或內配線。 5. 安全間距: 空間距離:6.4公厘。 爬行距離:9.5公厘。 6. 插頭需符合極性要求。 7. 帶電體不得外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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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08-03-18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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