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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权益,谁来保障?

我司自2008年9月份引入国外品牌锡膏,期间一年多时间相安无事,生产偶有反映虚焊多或批次性锡膏不良问题,直至2010年3月时客户投诉虚焊(该问题造成我司损失费用近80万元),我司质量人员在作8D分析时,发现原来该锡膏一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确认到我司SMT外协厂原来反映的情况,锡膏印刷质量差,脱模效果不理想等异常的反馈,决定对该锡膏供应商作次全面的调查。
以下为调查发现:
1、供应商有该品牌的代理证;
2、联系其它几家同品牌的代理商,确定代理证是一致的;
3、与原品牌原厂及其办事处确认,该供应商并非其合格的代理商。同时其办事处也提供了代理证,二者确有差异;
4、稽查供应商生产车间发现垃圾箱有该材料的型号标签,证明该生产基地存在自己生产,再贴牌的可能性;
5、我司使用的材料批次号与品牌原厂确认,该材料非原厂生产,有电话沟通,但没有书面证据;
6、该供应商代理的材料比国内同行的材料价格高30%~40%,但与原厂供应商的材料单价低60~70%。
根据以上发现,我司决定起诉该代理商,以其非法制造并伪造知名品牌,造成企业巨大损失为由提交法院诉讼。一审我司败诉。以下为
(一审判决书上法官判决意见):
  1. 之前取得XXXX的证明(证明XXX不是其代理商)未取得司法公证,现因XXXX公司股东不愿协助最终也无法得到公证。
  2. 即便得到公证,也仅能证明XXX不是其代理商,但不能证明XXX卖给我司锡膏非XXXX锡膏。
  3. 我司已使用XXX锡膏近2年,即便其为假冒XXXX锡膏,因我司未及时投诉退回,依合同法规定视同接受所供货物。
法官的判决意见似乎合情合理,但作为一个企业,如何有能力在这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对另一家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作一个全面的衡量和调查,以确定它是否不符合或存在商业欺骗行为,因为它本身的存在即证明了合理,就如达芬奇事件,没有众人划桨的合力,我想该事件还会是“进口品牌”,也不会有道歉和理赔的结果出来!!
诚如是,谁来维护我(企业)的权益?
以上是今天领导安排的一个任务,写一个博文来描述该事件,并寻求高手相助。大家帮支下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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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

jenserlin
jenserlin

丰富的电子、电源行业生产、工艺、技术、质量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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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1-10-27 23:00
  • 浏览: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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