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于现状的危险
当管理者说:“在这里,你不可能发财,但也不会被解雇”时,对公司和组织精神的伤害,莫过于此。这种说法强调安于平庸,结果会养成官僚,变相惩罚了企业最需要的人才——企业家。这种心态不鼓励员工冒险和犯错,导致员工不愿尝试新事物,既无法建立组织的精神——只有高绩效才能创造精神,也无法建立安全感。管理层所需要的安全感是建立在对高绩效的认知和肯定上的。 因此,对管理人员的精神的第一个要求是要有高绩效。管理者不应该被他人所督促,他们应该自己督促自己。其实,要求实行目标管理和根据工作目标的要求确定管理工作,其中一个主要的考虑就是需要管理者自己为他们的绩效确定高标准。 当管理者持续绩效不佳或表现平平时,公司是绝对不能容忍的,更谈不上加以奖励了。公司不应该允许制定低目标或绩效总是不佳的管理者留在原来的岗位上,应该把他降到较低的岗位上或开除他,而不是把他“踢上楼去”。 这并不表示应该惩罚错误的管理者。每个人都是从错误中学习,越优秀的人才犯的错误越多,因为他比较愿意尝试新事物。我绝对不会把从未犯错的人升到高层领导的岗位上,因为没有犯过大错的人必然是平庸之辈。更糟糕的是,没有犯过错的人将不会学到如何及早找出错误,并且改正错误。
但是,应该撤换持续绩效不佳或表现平平的员工,并不表示公司应该大开杀戒,无情地到处开除员工。公司对于长期效忠的员工负有强烈的道德责任。就像其他决策机制一样,企业的管理层在提拔一个人时,因扎吉犯下的错误,升了不该升到人,就不该为了他后来的表现没有达到预期的工作要求,而把他开除。公司或许不该完全怪罪这名表现不理想的员工,很可能经过几年后,工作的要求已经超越了他的能力。举例来说,没多久以前,许多公司还认为稽核工作和资深会计差不多,今天他们却视稽核为重要决策功能,因此十年前胜任的稽核人员在今天的新观念下,可能变得能力不足,表现不佳,但是这不能完全归咎于他,而是游戏规则已经改变了。 当下属失败的原因显然出自管理上的失误时,就不应该将他解雇,但仍然应该把绩效不佳的人调离目前的工作岗位。这是管理者对企业应尽的责任,也是为了全体的士气和精神着想而必须做到事情,这样才对得起表现优异的员工。这也是主管应该为绩效不佳的部属尽到的责任。由于能力不足而无法胜任工作,其实受创伤最深的还是员工自己。当员工绩效显示出有调整工作的必然性时,无论个人情况如何,管理者都必须痛下决心,采取行动。 至于是否应该继续雇佣这名员工,考虑又完全不同。关于第一项决定的政策必须严格,关于第二项决定的政策却必须多一些体谅与宽容。坚持严格的标准能激励士气和绩效,但关于人的决定却必须尽可能考虑周全。 福特汽车公司的做法是很好的例子。当福特二世接班后,某个部门的九位主管全都无法胜任组织重整过程中创造的新职位。结果,公司没有指派任何一位主管到新职位上,反而在组织内部另外为他们找到能胜任的技术专家职位。福特公司原本可以辞退他们,因为他们都无法胜任管理工作。尤其在这种特殊状况下,新官上任后,当然自认有权展开大幅人事变革。然而,福特的新管理团队秉持的原则是,虽然不应该允许任何人未有上佳的表现而占有一个职位,但是,也不应该因为前领导层的错误而惩罚任何人。 福特汽车后来快速重整旗鼓,有很大部分要归功于高层严格遵守这个原则。(附带说明一下,那九位主管中,有七个人后来在新的职位上表现优异——其中一个人因为绩效卓越,而被擢升到比他最初的职位更重要的位子上。有两个人仍然表现不好;一个人被迫退休养老,另一个人则遭到解雇。) 在实务上,要兼顾对高绩效的坚持和对个人的关怀并不难。只要肯努力,再发挥一点想象力,几乎都一定能在组织中找到与个人能力相符的实际工作。我们经常听到的借口是:“我们根本动不了他;他在这里呆的太久了,不能随便把他开除。”这样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会伤害到管理者的绩效、士气以及他们对公司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