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出口企业须关注国外海关清关制度
近来,江苏南通检验检疫局基层部门在对出口俄罗斯商品签发相关检验检疫证书后,遇到出口企业应客户要求提出更改证书收货人名称和地址的申请,涉及出口商品4批次,货值20万美元。 据调查,在俄罗斯海关进口报关,与商品有关的贸易单据例如发票、箱单、提单、产地证等都必须显示清关人的名称、地址。某些清关公司可能是代理人,也可能是第三方贸易人,这些公司内部管理混乱,一旦发生了问题又不能及时解决,已经进境的商品将面临无法通关的问题,甚至被俄罗斯海关退运。因此,国内出口企业将面临这样的情况:要么被迫接受改变清关人进行通关的事实,要么接受退货带来的损失。 根据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在不违反合同及输入国法律法规的情形下,应报检人申请,经过逐级审批,可以更改证书内容。检验检疫部门在严格把关的同时,会尽力帮扶解困,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发展。但是国内外企业应当遵守国际贸易秩序和基本准则。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企业,签订贸易合同前应当关注国外海关的清关制度,特别是俄罗斯清关制度和要求,以及进口商的资质与信用,并尽量利用信用证结汇,如采用货到付款方式结汇的,要在出运前与国外客户进行细节包括单证方面的确认,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此外,即使更改了检验检疫证书,出口企业也会面临信用下降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