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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去敬畏生命


对于万物的生命:敬畏作为母体的生命,她不计成本地投资于传宗接代、种族繁衍,体现了自然的禀赋和伟大的母性。敬畏作为子体的生命,她不畏艰险,无比执著,穿越万万千千的偶然,实现自身的生命,实现自身的全部潜能!因而绝对不容忽视、蔑视,应该虔心敬畏。因为她像我们自己的生命一样无比珍贵,也像我们自己的生命一样秉有造物主无上的旨意!
对于我们自己的生命:像植物生命那样生存,像天道自然那样度过人生,顺乎自己的天然本真之性而为,不将自己的生命贬为工具或手段而糟蹋自己的生命。以生命为本,以生命为乐,以生命自身为目的。这就叫做敬畏自己的生命。这也是敬畏造物主将我们的生命创造出来的本意。
活在当下,享受当下在我们手中把握着的分分秒秒的生命历程。这是现代庄禅哲学给出的答案。有个当代禅师如此解构西绪弗斯神话:西绪弗斯受宙斯惩罚,年复一年将那块永远推不到山顶的巨石滚上山巅。这个故事在现代哲学中有一个极为流行的解读:它是现代人类命运的象征:永远心怀欲望,却永远只是徒劳,结果只有绝望。那个当代禅师说他有办法将西绪弗斯之石推到山顶。他说他在推动巨石的时候,全心投入推石的过程,欣然体验肌体受力时强健的感觉,怡然观赏身边的山水草木和清风明月,如此这般,巨石必然立在山巅,永不下坠。因为在这样的时刻,宙斯施过的咒语失效了。因为,宙斯所施咒语并非“让巨石永远推不到山顶”,而是“让西绪弗斯的苦役永无了期”。如果西绪弗斯不再为推石所苦,反而为推石所乐,宙斯怎么能忍受?他当然会让巨石就此立住。
我想,这位禅师的观点意味深长:将生命当作实现某种目的的工具,生命过程便变成了一场永无了期的苦役;反之,生命过程才会是分分秒秒的快乐。
生命的所为遵循的是老庄的“道法自然”。天道自然,而现代商业社会之“人道”则悖逆自然。生命顺其天然本真之性的所为与“人道”的将生命贬为工具、手段的行径完全相反。生命,只知耕耘,不问收获;只重过程,不计结果;顺乎本性,自然无为。而商业投资,则投入产出,穷于算计,只重结果,无视过程,以胜败论英雄。生命的自然过程是得失无意,成败无碍,活在当下,享受生命。而商业社会之芸芸众生却是万事万物都患得患失,自寻烦恼,迷失自我,糟蹋生命。
活出自己生命的精彩,让生命更有意义,才能不会辜负世界赐给我们的生命,这样子才能真正对得起生命,真正敬畏生命。
同时,现在的安乐死问题也是敬畏生命中的耐人寻味的问题。安乐死是践踏了生命,还是尊重生命,我想应该应情况而论,不是所有的安乐死就是践踏生命,也不是所有的是尊重了生命。首先,我们要视病人的意愿。病痛的折磨,使所有的病人都难以忍受,都会选择自我了段这一途径,很多人会想到,这与自杀的行为又有何区别。安乐死固然与自杀不一样,这不仅是与疾病无可救治,与病人痛苦难忍及家属同意这些前提下执行的。安乐死是为病人减轻痛苦而去执行的,并不是轻率地行为。安乐死的原则是严肃的而非轻率的———因为它关系到一个人一生中只有一次的宝贵生命。严肃对待安乐死,不等于从根本上摒弃安乐死。我认为必然要有权威的、科学的会诊与确诊,严格的、受到监督的法律程序和技术程序来保证其正确实施。对极个别实在无法确定的病例,不妨存疑,但是这不应该影响到一般的安乐死。作为医疗人员难道能漠视病人与家属因为疾病痛苦不堪时,却漠视他们的意愿,简单地认为安乐死与自杀,谋杀无区别,而不去为他们减去痛苦。我想要敬畏生命,还是归结于一个尊重问题上,尊重病人的意愿,尊重他们也想在生命就结束之时保持自己尊严,让自己生命有个完美的结束,这也是一种敬畏生命的表现。所以,国家能够把安乐死这一行为法律化,规范化。
以上为我总结,一下为资料附录;



如何“敬畏生命”?———就安乐死请教“一位资深医生”
  《南方周末》6月28日发表毛欢先生一文《安乐死尚不可行————一位资深医生的观点》,我读后大不以为然。现就其所述“安乐死不可行”的四点理由分别请教如下。
  一、医疗水平问题
  如果咱们的大多数医生连一位重症病人的临终状况都判断不了,他们还能称其为救死扶伤的医生吗?医生会有误诊,基层医院医疗水平没有大城市高,这都是问题。但是,如果要对一位极端重症病人实行安乐死,想来肯定不会是一位医生或一家乡间小诊所就能决定的。我认为必然要有权威的、科学的会诊与确诊,严格的、受到监督的法律程序和技术程序来保证其正确实施。对极个别实在无法确定的病例,不妨存疑,但是这不应该影响到一般的安乐死。安乐死的原则是严肃的而非轻率的———因为它关系到一个人一生中只有一次的宝贵生命。严肃对待安乐死,不等于从根本上摒弃安乐死。
  二、生命力问题
  “由于顽强的挣扎,生命才生生不息”,值得钦佩;但是,为了保存“苟延残喘”的权利而在极端痛苦中“挣扎”,没有了任何乐趣和尊严,这生命还有多大意义呢?
  “昏迷长达十余年的植物人苏醒的例子并不罕见”,这结论恐怕武断了一些。真正的植物人不可能“苏醒”,除非他当初被误诊。即便偶见一个误诊病例,也不能成为反对安乐死的理由。很多人反对拳击运动,说可能打死人;然而攀崖、赛车甚至很一般的足球运动,也免不了死人,人们为什么照样热爱?
  人生有多少个“十年”?十年空白之后“苏醒”了的生命的质量,会是个什么糟糕样子?我不知道别人,如果我不幸如此,我一定事先要求安乐死。那是我的自私和善良的愿望,也是我的权利,决不是他人的“谋杀”。我说“善良”,是我不愿意无谓增加亲人的极度痛苦,也不想给社会增添麻烦;我说“自私”,是因为安乐死可以将我从毫无意义“活着”的灾难中解脱出来。
  三、病人家属道德(或“谋杀”)问题
  这位医生看到了病人家属的种种“丑陋”,这本身就说明了这样的家属的愚蠢是很容易暴露的。在科学诊断和严格程序面前,无耻的谋杀决不会轻易得手。当然任何制度都有空子可钻,不是连正常人都有遭到谋杀的可能吗?
  四、医生道德(或“谋杀”)问题
  医生不大可能天马行空,为所欲为,见利忘义杀人,理由见上述。限制医生的措施,连我这个外行,也可以给他订出一百条。
  莎士比亚借助他的剧中人说:“生,还是死,这是一个问题。”毛欢文中的医生说到“敬畏生命”,我有同感。但是“敬畏”决非遵循“好死不如赖活着”原则。好活和好死,都是对生命的最大“敬畏”;而赖活和屈辱的死,则是让生命遭受无谓的折磨,是亵渎生命,也是一种最大的无聊,何“敬畏”之有?
  好在,那位医生的“安乐死尚不可行”没有把话说绝。“尚不”,不是“决不”吧。人家荷兰已经合法实行了,咱们目前暂“不可行”也罢,但不要把事情说得那么可怕,好像永远不可行似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努力而不要泄气。我想最终取胜的一定是科学、理智和生命的尊严。王乾荣
 

昨日,网络上流传一则题为《触目惊心!唐山某劳教所在押人员“骷髅死”》的文章,称一名叫董雄波的男子在唐山荷花坑劳教所离奇死亡,死亡时“跟骷髅一样”,仅35公斤。13日下午,唐山荷花坑劳教所证实,董雄波确实是该所劳教学员且已经死亡。(4月14日《新京报》)
  我没有评论过“躲猫猫”、“喝开水”抑或“冷水澡”。但今天看到了“骷髅死”的新闻和照片,突然有一种想法,看守所似乎在塑造各种死亡的标本,用一种人们难以想象的死法,告诉人们对生命的漠视已经到了什么程度。
  其实,我们还是怀着对生命的敬畏才会对看守所的离奇死发出质疑的,如果把某些生命现状比作蝼蚁,那么,不管是被踩死、被雨淋死、被水淹死、被冻死、被晒死都是不难想象的。
  当面对用生命保护自己家庭财产的被拆迁户时,暴力拆迁停止了吗?一幕幕生灵涂炭的惨剧就在朗朗乾坤下上演了,一个个生命竟会在利欲熏心的执法部门面前化为灰烬。生命在经济利益面前轻于鸿毛。这就是现实。在看到这种触目惊心的事件时,我总是想起在电视上看到的一个报道,法国人为了营救一条掉在建筑物夹缝里的小狗,出动了几十名专业抢险人员,配备了各种营救设备,把一座围墙都拆了。他们是在救一条命,一条狗命,几乎不惜一切代价。相比之下,因拆迁而自焚的唐福珍们的不幸,谁还能看出一丁点对生命的敬畏?
  如果说自焚事件只是房地产暴利引出的悲剧,那么,毒奶粉、地沟油、毒蔬菜的屡禁不止又何尝不是对生命的漠视和残害呢!当你自以为活在温饱的生活环境里,喝着毒奶粉,就着地沟油炒的毒蔬菜吃着毒大米煮的饭,谁会知道自己会是哪种死法?
  再如果说危害生命和健康的食品是经济利益的驱使,那么,飙车的,醉驾的,把人撞伤再碾压致死的,谁还能说生命在这些人眼里是至高无上的?
  因此,看守所的种种死法并不离奇。一旦没有了对生命的敬畏,当生命不再是最宝贵的东西的时候,生命的脆弱一面就凸现出来了。社会上如此,看守所必然更甚!看守所发生的种种死法,是把漠视生命的社会现象归纳和浓缩了。
  所以,我认为要指责和追究看守所的离奇死亡,首先要全社会树立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如果把集团利益和个人私利凌驾于生命至上,我们都会生活在一个充满险情的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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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0-07-28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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