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荣爆炸事故看企业社会责任
从“中荣”爆炸事件说企业社会责任
作者 杨益新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环境、消费者、对社会的贡献。
2014年8月2日上午七时半,江苏昆山台资工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轮毂抛光车间发生粉尘爆炸,当场造成七十余人死亡,近二百人受伤的重大安全事故。
中荣产品的最终用户,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第一时间发布声明称,通用公司由一级供应商中信戴卡公司直接供货,而中荣是给戴卡公司供货的二级供货商,通用公司和中荣之间并没有直接联系,也不直接签约,“我们和直接供应商签订合同,要求他们监管其二级供应商必须遵守所在国家的环境和安全标准,保证提供合乎质量的产品,我们对在这一惨烈事故中受伤和去世工人们的家属表示深切的同情,保障顾客、雇员和供应商等的安全是通用汽车公司在全球生意中一直坚守的核心原则。”
通用的声明撇清了中荣公司爆炸事故的法律责任,但他们能撇清必须承担的管理责任和社会责任吗?
首先,我们理清通用汽车公司、戴卡轮毂公司和昆山中荣公司三家公司的关系。通用是采购商,与众多的零配件一级供应商(包含戴卡)签订采购供货合同,直接向他们采购汽车零部件。中荣是戴卡的一级供应商,戴卡与众多的工厂(包含中荣)签订采购供货合同,直接采购零部件或进行工序协作。通用公司定义中荣这样的厂商叫二级供应商(分包商)。
无论是供应商或是采购商,无一不实施运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SA8000社会责任体系,还有汽车行业的特定标准TS/16949管理体系。而作为采购商,在开发供应商的初始阶段,就是基于这几大标准的要求来制定供应商评审准则的,满足评审准则的企业,才能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供应商还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审核检查,以保证供应商满足标准要求并提供合格产品。
ISO9001标准“7.4.1 采购过程”中规定:
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对供方及采购产品的控制类型和程度应取决于采购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实现或最终产品的影响。
应根据供方按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应制定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ISO9001标准“4.1 总要求”中规定:
如果选择将影响产品符合要求的任何过程外包,应确保对这些过程的控制。对此类外包过程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规定。
虽然通用汽车公司对昆山中荣的爆炸事故不负法律责任,但必须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中荣公司是通用的二级供应商(分包商),按常规,通用也要对中荣进行年度审核和评价的。审核和评价的方式是多种形式的,可以是通用直接到中荣现场进行,也可以雇请第三方机构到中荣进行,更常见的是通过对一级供应商戴卡的现场审核,查阅戴卡的《合格供应商名录》,查阅戴卡对所有合格供应商(包含中荣)审核评价记录和相关文件。除非戴卡提供虚假的供应商审核和评价的相关记录和文件,否则通用公司的免责声明不会被社会接受。
再说戴卡轮毂公司。2003年戴卡进入通用全球采购体系,2010年度获得通用公司最佳供应商奖。2014年6月16日,戴卡登上了美国《汽车新闻》公布的2013年全球汽车零部件配套供应商百强名单,它也是这个名单上唯一的一家中国内地零部件企业。尽管他在业界的声名显赫,我们还是怀疑他的社会责任担当、他的管理体系的运行是否有效、他对供应商管理是否合规?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4.1 总要求”中规定:
企业要:a) 制定适宜的环境方针;b) 识别其过去、当前或计划中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以确定其中的重大环境影响; c) 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组织应遵守的其他要求;d) 确定优先事项并建立适宜的环境目标和指标;e) 建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以实施环境方针,实现目标和指标;f) 开展策划、控制、监测、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审核和评审活动,以确保对环境方针的遵守和环境管理体系的适宜性;
据媒体报道,中荣公司轮毂抛光车间粉尘超标问题由来已久,员工不知道粉尘在特定条件下会爆炸。生产空间狭窄,没有单个工位的吸尘装置,长期超时工作,下班不清扫粉尘,最终酿成群死群伤惨剧。
戴卡主管常来工厂视察,不过他们强调的只是产品质量……
我们不仅要问:中荣公司是怎样进入戴卡的合格供应商名录的?戴卡又是怎样监控中荣的生产运作的?
“昆山中荣金属公司坐落于昆山经济开发区,创办于1998年,已有10多年的历史,主要从事铝合金表面处理,表面镀层有铜镍铬,对高低档的铝合金制品均可以进行电动加工。公司通过了相关的ISO和美国的OEM认证,厂房面积达到五万多平方,职工有五百多名,已经建成了4条现代化全自动电镀生产线……”
百度“昆山中荣”,有海量的信息,笔者就不赘述了。上面说的“通过相关的ISO认证和美国的OEM认证”,应该是通过ISO9001,ISO14001,TS/16949和SA8000管理体系的认证吧。OEM认证,笔者推测是通过通用汽车公司的代工厂的验厂审核吧。
ISO9001标准“4.1 总要求”规定:
企业应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包括与管理活动、资源提供、产品实现以及测量、分析和改进有关的过程)的运行和监视。
中荣公司仅抛光车间吸尘装置的严重不足,说明中荣公司的资源投入不足以支持其管理体系的“运行和监视”。那么,中荣公司是怎样通过ISO认证和年度审核的?
中荣的实际表现着实给认证机构和通用汽车公司一次反证。量变引起质变,这次中荣公司要为爆炸事故承担的不仅是管理责任,还有法律责任。
SA8000标准“I. 目的与范围”中规定:
公司应该考虑到产业中普遍认知的危险和任何特定的危险,而提供一个健康与安全的工作环境,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在可能条件下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作环境中的危害隐患,以避免在工作中或由于工作发生或与工作有关的事故对健康的危害。
公司应该保证所有的员工都接受定期和有纪录的健康与安全训练,并为新进的和调职的员工重新进行培训。
公司应该建立系统来监测、防范或反应可能危害员工健康与安全的潜在威胁。
笔者在此呼吁,企业家们,在企业内部审核和对供应商进行审核时,不仅要关注产品质量,也要关注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在制造产品创造利润的时候,不要忘了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本文作者系企业管理咨询师,欢迎交流指正。houdao-ren@163.com)
作者 杨益新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环境、消费者、对社会的贡献。
2014年8月2日上午七时半,江苏昆山台资工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轮毂抛光车间发生粉尘爆炸,当场造成七十余人死亡,近二百人受伤的重大安全事故。
中荣产品的最终用户,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第一时间发布声明称,通用公司由一级供应商中信戴卡公司直接供货,而中荣是给戴卡公司供货的二级供货商,通用公司和中荣之间并没有直接联系,也不直接签约,“我们和直接供应商签订合同,要求他们监管其二级供应商必须遵守所在国家的环境和安全标准,保证提供合乎质量的产品,我们对在这一惨烈事故中受伤和去世工人们的家属表示深切的同情,保障顾客、雇员和供应商等的安全是通用汽车公司在全球生意中一直坚守的核心原则。”
通用的声明撇清了中荣公司爆炸事故的法律责任,但他们能撇清必须承担的管理责任和社会责任吗?
首先,我们理清通用汽车公司、戴卡轮毂公司和昆山中荣公司三家公司的关系。通用是采购商,与众多的零配件一级供应商(包含戴卡)签订采购供货合同,直接向他们采购汽车零部件。中荣是戴卡的一级供应商,戴卡与众多的工厂(包含中荣)签订采购供货合同,直接采购零部件或进行工序协作。通用公司定义中荣这样的厂商叫二级供应商(分包商)。
无论是供应商或是采购商,无一不实施运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SA8000社会责任体系,还有汽车行业的特定标准TS/16949管理体系。而作为采购商,在开发供应商的初始阶段,就是基于这几大标准的要求来制定供应商评审准则的,满足评审准则的企业,才能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供应商还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审核检查,以保证供应商满足标准要求并提供合格产品。
ISO9001标准“7.4.1 采购过程”中规定:
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对供方及采购产品的控制类型和程度应取决于采购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实现或最终产品的影响。
应根据供方按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应制定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ISO9001标准“4.1 总要求”中规定:
如果选择将影响产品符合要求的任何过程外包,应确保对这些过程的控制。对此类外包过程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规定。
虽然通用汽车公司对昆山中荣的爆炸事故不负法律责任,但必须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中荣公司是通用的二级供应商(分包商),按常规,通用也要对中荣进行年度审核和评价的。审核和评价的方式是多种形式的,可以是通用直接到中荣现场进行,也可以雇请第三方机构到中荣进行,更常见的是通过对一级供应商戴卡的现场审核,查阅戴卡的《合格供应商名录》,查阅戴卡对所有合格供应商(包含中荣)审核评价记录和相关文件。除非戴卡提供虚假的供应商审核和评价的相关记录和文件,否则通用公司的免责声明不会被社会接受。
再说戴卡轮毂公司。2003年戴卡进入通用全球采购体系,2010年度获得通用公司最佳供应商奖。2014年6月16日,戴卡登上了美国《汽车新闻》公布的2013年全球汽车零部件配套供应商百强名单,它也是这个名单上唯一的一家中国内地零部件企业。尽管他在业界的声名显赫,我们还是怀疑他的社会责任担当、他的管理体系的运行是否有效、他对供应商管理是否合规?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4.1 总要求”中规定:
企业要:a) 制定适宜的环境方针;b) 识别其过去、当前或计划中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以确定其中的重大环境影响; c) 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组织应遵守的其他要求;d) 确定优先事项并建立适宜的环境目标和指标;e) 建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以实施环境方针,实现目标和指标;f) 开展策划、控制、监测、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审核和评审活动,以确保对环境方针的遵守和环境管理体系的适宜性;
据媒体报道,中荣公司轮毂抛光车间粉尘超标问题由来已久,员工不知道粉尘在特定条件下会爆炸。生产空间狭窄,没有单个工位的吸尘装置,长期超时工作,下班不清扫粉尘,最终酿成群死群伤惨剧。
戴卡主管常来工厂视察,不过他们强调的只是产品质量……
我们不仅要问:中荣公司是怎样进入戴卡的合格供应商名录的?戴卡又是怎样监控中荣的生产运作的?
“昆山中荣金属公司坐落于昆山经济开发区,创办于1998年,已有10多年的历史,主要从事铝合金表面处理,表面镀层有铜镍铬,对高低档的铝合金制品均可以进行电动加工。公司通过了相关的ISO和美国的OEM认证,厂房面积达到五万多平方,职工有五百多名,已经建成了4条现代化全自动电镀生产线……”
百度“昆山中荣”,有海量的信息,笔者就不赘述了。上面说的“通过相关的ISO认证和美国的OEM认证”,应该是通过ISO9001,ISO14001,TS/16949和SA8000管理体系的认证吧。OEM认证,笔者推测是通过通用汽车公司的代工厂的验厂审核吧。
ISO9001标准“4.1 总要求”规定:
企业应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包括与管理活动、资源提供、产品实现以及测量、分析和改进有关的过程)的运行和监视。
中荣公司仅抛光车间吸尘装置的严重不足,说明中荣公司的资源投入不足以支持其管理体系的“运行和监视”。那么,中荣公司是怎样通过ISO认证和年度审核的?
中荣的实际表现着实给认证机构和通用汽车公司一次反证。量变引起质变,这次中荣公司要为爆炸事故承担的不仅是管理责任,还有法律责任。
SA8000标准“I. 目的与范围”中规定:
公司应该考虑到产业中普遍认知的危险和任何特定的危险,而提供一个健康与安全的工作环境,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在可能条件下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作环境中的危害隐患,以避免在工作中或由于工作发生或与工作有关的事故对健康的危害。
公司应该保证所有的员工都接受定期和有纪录的健康与安全训练,并为新进的和调职的员工重新进行培训。
公司应该建立系统来监测、防范或反应可能危害员工健康与安全的潜在威胁。
笔者在此呼吁,企业家们,在企业内部审核和对供应商进行审核时,不仅要关注产品质量,也要关注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在制造产品创造利润的时候,不要忘了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本文作者系企业管理咨询师,欢迎交流指正。houdao-re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