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鸣:“获奖”千万别形成“经济”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这是个众所周知的现象:一些频发事故的单位,通常也是“获奖大户”——什么“十佳”、“百强”、“诚信奖”、“信得过”,多得能挂满几面墙。前几年,某市一处建筑工地的升降机在升至百米处时发生坠落,造成梯内施工人员随升降机坠落,19人死亡。然而,据该集团官网简介上说:公司现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司连续多年荣获“省建筑综合实力20强企业”、“安全零事故单位”、“最有爱心企业”等多种荣誉称号。有人讽刺道:冲着这些奖牌,这些企业都能到月球上承揽工程了。不过神话爱好者说:它们若是上月球揽工程,能活活气死嫦娥。
为什么会出现一边出事故、一边发奖状的现象?知情者说,这里面藏着不可告人的交易。如果你是一家企业,根本用不着张罗参加活动,“送奖者”会自动登门,有时要踢破你的门槛。原来,“获奖”程序非常简单:只需缴上一笔可观的费用,管你“猪圈”、“鸭窝”,都可以获得光荣称号。那些惊天地泣鬼神的“头衔”,只不过是一桌酒席外加不菲的红包就能搞定。当然,这种“荣誉”到底有多少含金量?获奖者和颁奖者心知肚明,绝不较真儿,反正有了这块敲门“砖头”,就能蒙蔽更多不知真相的人。在当今社会,“评奖经济”是一个早就存在的事实。至少在近十几年来,可以说此起彼伏,如火如荼。只要企业交纳一笔昂贵的费用,就能获得那顶日思夜想的“高帽子”——规格之高,头衔之大,可谓与时俱进。如果不满意现有的“头衔”,您还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企业不是傻子,老板们会反复比较,以既能收获荣誉、又能收获效益为基点——这就是臭名昭著的“获奖交易链”。
公众注意到,当这些“获奖大户”出事后,专家和发奖部门就会装傻充愣,要么躲得远远的,充当起一名“看客”。而且,安全监管部门也很少对其获奖原委追查到底。至于公众,只好瞧着桥倒屋塌的惨景发呆。这就说明问题了:颁奖者既然与企业合伙造假,客观上等于给了企业一把“保护伞”。那么,企业肇事之后,不光要追究其责任,也要查一查“伞”的来历。现实中许多案例都说明:企业和颁奖者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个货,对于消费者和客户来说,往往相当于“祸”。建议安监部门除了严惩肇事单位,还要严查有关专家以及发奖单位。既然奖状都挂在墙上,咱何不来个按图索骥,查查它们到底有无评奖资质?如果有,请亮出评审程序和颁奖理由;如果缺乏说服力,可能要享受“连坐”待遇。你的罪名很清楚:就是涉嫌欺诈。
报载广东某县一名教师,教学水平一般般,可此人痴迷于“收藏”获奖证书——前前后后花了10多万元,至今已买回“国际杰出专家”等200多个红本本,装了满满当当一柜子。个人痴迷收藏的行为倒也罢了,可是企业和发奖单位合伙上欺领导、下骗客户,实际上已构成合伙欺诈。在善良的人们心目中,获奖是神圣的。但我们必须清楚一点:潜心努力做出了成绩,即使没获什么奖,成就感也会满满的。
这是个众所周知的现象:一些频发事故的单位,通常也是“获奖大户”——什么“十佳”、“百强”、“诚信奖”、“信得过”,多得能挂满几面墙。前几年,某市一处建筑工地的升降机在升至百米处时发生坠落,造成梯内施工人员随升降机坠落,19人死亡。然而,据该集团官网简介上说:公司现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司连续多年荣获“省建筑综合实力20强企业”、“安全零事故单位”、“最有爱心企业”等多种荣誉称号。有人讽刺道:冲着这些奖牌,这些企业都能到月球上承揽工程了。不过神话爱好者说:它们若是上月球揽工程,能活活气死嫦娥。
为什么会出现一边出事故、一边发奖状的现象?知情者说,这里面藏着不可告人的交易。如果你是一家企业,根本用不着张罗参加活动,“送奖者”会自动登门,有时要踢破你的门槛。原来,“获奖”程序非常简单:只需缴上一笔可观的费用,管你“猪圈”、“鸭窝”,都可以获得光荣称号。那些惊天地泣鬼神的“头衔”,只不过是一桌酒席外加不菲的红包就能搞定。当然,这种“荣誉”到底有多少含金量?获奖者和颁奖者心知肚明,绝不较真儿,反正有了这块敲门“砖头”,就能蒙蔽更多不知真相的人。在当今社会,“评奖经济”是一个早就存在的事实。至少在近十几年来,可以说此起彼伏,如火如荼。只要企业交纳一笔昂贵的费用,就能获得那顶日思夜想的“高帽子”——规格之高,头衔之大,可谓与时俱进。如果不满意现有的“头衔”,您还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企业不是傻子,老板们会反复比较,以既能收获荣誉、又能收获效益为基点——这就是臭名昭著的“获奖交易链”。
公众注意到,当这些“获奖大户”出事后,专家和发奖部门就会装傻充愣,要么躲得远远的,充当起一名“看客”。而且,安全监管部门也很少对其获奖原委追查到底。至于公众,只好瞧着桥倒屋塌的惨景发呆。这就说明问题了:颁奖者既然与企业合伙造假,客观上等于给了企业一把“保护伞”。那么,企业肇事之后,不光要追究其责任,也要查一查“伞”的来历。现实中许多案例都说明:企业和颁奖者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个货,对于消费者和客户来说,往往相当于“祸”。建议安监部门除了严惩肇事单位,还要严查有关专家以及发奖单位。既然奖状都挂在墙上,咱何不来个按图索骥,查查它们到底有无评奖资质?如果有,请亮出评审程序和颁奖理由;如果缺乏说服力,可能要享受“连坐”待遇。你的罪名很清楚:就是涉嫌欺诈。
报载广东某县一名教师,教学水平一般般,可此人痴迷于“收藏”获奖证书——前前后后花了10多万元,至今已买回“国际杰出专家”等200多个红本本,装了满满当当一柜子。个人痴迷收藏的行为倒也罢了,可是企业和发奖单位合伙上欺领导、下骗客户,实际上已构成合伙欺诈。在善良的人们心目中,获奖是神圣的。但我们必须清楚一点:潜心努力做出了成绩,即使没获什么奖,成就感也会满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