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ron

karon(UID:4085) 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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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发一下吗?caikr@21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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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真是想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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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会提拔自己人...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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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是不符合呢?LZ并没有告诉大家规定应该是怎样的。如果本来就只是规定只需质量检验员确认就可以的话。何来不符合? 觉得大家都钻了牛角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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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识”,是要使之与其他识别开来,防止混淆;一个是“示”,是向外界告知其存在,引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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