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㈣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也可按条件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㈤ 免试条件:对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含2001年)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初级只考“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一科,成绩合格即可取得初级质量专业资格证书;报考中级只考“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科,成绩合格即可取得中级质量专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要求
㈠ 考生在报名点须仔细阅读报考条件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手册》,认真填涂《重庆市 资格考试报名卡》(以下简称《报名卡》),经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携带《报名卡》、学历证书、身份证和1寸黑白照片1张到报名点报名。各报名点务必保证报名卡上照片质量,要求黑白近照,无遗漏,《报名卡》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㈡ 各报名点对考生提供的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免试一科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免试条件的有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必须对考生《报名卡》上填涂的姓名、学历、所学专业、级别、身份证号码审查做到准确无误后在考生《报名卡》上签字。
㈢ 考生或被委托人填涂《报名卡》各栏目信息须完整准确,不能漏填、错填。否则,责任自负。
五、报名地点
㈠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职称资格考试管理部门均设报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