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网上下载的有报名序号和考生签字的“报名表”和“准考证主证”(均应贴有照片);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业绩和职业道德证明;
4.申请免试人员另须提交符合免试条件要求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
5.对上年度参考人员今年续考的,只需提供上年度的准考证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可不附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收取考试费,并将签章(在照片处盖骑缝章)后的“准考证主证”退回给考生。报名中请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并须由经办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
2.考生已网络报名,但未按时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3.考生经网络报名并办理过现场确认手续的须于2006年6月10日至24日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并按“准考证副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身份证(军官证)、“准考证主证”和“准考证副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1〕1969号)文件规定,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按每人每科目45元收取。
六、组织管理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如需征订教材的,请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联系。联系人:沈国莉,电话:27888422、27888723。如需参加考前培训的,可与市技监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或市人事局培训中心社会培训部联系(联系人:乐铁峰,电话:87119495、87117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