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征订和培训工作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考生自愿和“考培分开”的原则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试费用
根据原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1]1969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4]35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按每科85元(含上缴国家部分)收取。各市按每人10元提留报名资格审查费,其余款项于元月17日-18日上交省人事考试中心;在肥省直、中直单位全额上缴。
七、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钢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