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做的一个供应商业绩评价,请高手指点!
1. 目的
用统一量化的评分标准对供应商供货产品的质量、价格和交付表现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推动供应商不断地完善其质量体系,降低综合成本,改进产品质量,提高供货水平。
2. 范围
适用于正式批量供货的合格供应商(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在质量、价格和交付方面的综合表现考核评分。
3. 职责
3.1 质量部/采购物流部负责对供应商供货产品价格、交付表现的评价。
3.2 质量部负责对供应商供货产品质量能力、更改及时性的评价。
3.3 质量部负责对供应商业绩综合评价汇总。
4. 内容
4.1 年度综合评价
4.1.1 质量能力评分
质量部对供应商的体系或过程评审结果等方面进行评分,质量部对供应商供货产品的质量、质量整改的及时性等方面进行评分,评分结果由质量部按下面的要求汇总得出供应商质量能力得分。
国内供应商年度质量表现综合评分=0.1X(体系得分)+0.2X(过程审核得分)+0.6X (供货产品年度质量能力评分)+0.1X(质量整改及时性得分)
国外供应商、代理商年度质量表现综合评分=0.3X(质量体系得分)+0.6X(供货产品年度质量能力评分)+0.1X(质量整改及时性得分)
体系得分
以认证公司出具的有效的质量和环境体系认证证书为依据,对供应商建立的体系进行评分,评分方法如下:
制造商:
已通过QS-9000和VDA6.1或ISO/TS 16949:2002: 得分95分;
已通过QS-9000或VDA6.1: 得分 85分;
已通过ISO 9001:2000: 得分 75分;
凡通过ISO14001环境体系的制造商,其得分一律增加5分。
未通过任何体系: 得分 0分。
代理商:
已通过ISO 9001:2000: 得分100分;
未通过任何质量体系: 得分 75分。
4.2.1.2 过程审核得分
质量部定期对国内供应商进行过程评审,评审依据为《供应商过程审核表》,满分为100分。
过程审核周期根据供应商风险系数评分细则来定义:
风险系数:≤50% 每18-24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评审。
1. 供应商供货零件重要度分级 A:100分;B:90分;C:80分;
2. 过程审核评分 <60:100分;60-69:90分;、70-79:80分;80-89:70分;90-95:60分;95-100:50分;
3. 供货质量能力 <80:100分;80-85:95分;85-90:90分;90-95:85分;95-100:80分;
4. 风险系数=123/106
具体评分文件参照《供应商分险系数评分表》
4.2.1.3 供货产品的质量评分
按《供货产品质量评分工作指导》对供应商年度质量能力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4.2.1.4 质量整改的及时性
质量整改的及时性评分如下:
整改有效及时 得分100分;
整改有效但不及时 得分80分;
整改及时但效果不明显 得分60分
整改不及时且效果不明显 得分40分;
整改无效且不及时, 得分0分。
4.1.2 产品价格和交付能力评分
4.2.2.1 价格评分
采购部根据供货商供应的产品价格水平和其他同类产品供应商价格作比较,并进行评分。
价格最高 60分;
价格中等 80分;
价格最低 90分;
若供货商对供应的产品有降价计划,并将在6个月内实施的可多得10分。
4.2.2.2 交付能力评分
采购部根据《供应商表现评估(交付能力)》对供应商年度供货表现进行评分,满分100分。
4.1.3 综合评价
4.2.3.1 质量部将供应商质量能力评分、交付能力的评分、产品价格评分进行汇总,并按5:3:2的权重关系计算年度综合评分,总分为100分。
4.2.3.2 定级
A级 90-100分;
AB级 80-89 分;
B级 60-79 分;
C级 <60 分;
4.1.4 对评价结果的相应处理办法
4.2.4.1 采购部:
A级供应商 拟增加供货比例或缩短付款周期;
AB级供应商 保持正常供货比例;
B级供应商 适当减少供货比例
C级供应商 降低价格,减少供货比例或取消供货资格;
4.2.4.2 质量部:
对C级供应商,必须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目标,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三个月后对供应商重新进行业绩评价,得分仍<60,过程审核降为C级。要求供应商再次进行整改,三个月后质量部重新进行过程审核和业绩评价,仍为C级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
供应商综合业绩评价表
质量部
3年
供应商分险系数评分表 质量部 3年
供应商交付能力评分表 采购物流部 3年
供货综合质量能力评分表 质量部 3年
供应商过程审核表 质量部 3年
《供货产品质量评分工作指导》
用统一量化的评分标准对供应商供货产品的质量、价格和交付表现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推动供应商不断地完善其质量体系,降低综合成本,改进产品质量,提高供货水平。
2. 范围
适用于正式批量供货的合格供应商(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在质量、价格和交付方面的综合表现考核评分。
3. 职责
3.1 质量部/采购物流部负责对供应商供货产品价格、交付表现的评价。
3.2 质量部负责对供应商供货产品质量能力、更改及时性的评价。
3.3 质量部负责对供应商业绩综合评价汇总。
4. 内容
4.1 年度综合评价
4.1.1 质量能力评分
质量部对供应商的体系或过程评审结果等方面进行评分,质量部对供应商供货产品的质量、质量整改的及时性等方面进行评分,评分结果由质量部按下面的要求汇总得出供应商质量能力得分。
国内供应商年度质量表现综合评分=0.1X(体系得分)+0.2X(过程审核得分)+0.6X (供货产品年度质量能力评分)+0.1X(质量整改及时性得分)
国外供应商、代理商年度质量表现综合评分=0.3X(质量体系得分)+0.6X(供货产品年度质量能力评分)+0.1X(质量整改及时性得分)
体系得分
以认证公司出具的有效的质量和环境体系认证证书为依据,对供应商建立的体系进行评分,评分方法如下:
制造商:
已通过QS-9000和VDA6.1或ISO/TS 16949:2002: 得分95分;
已通过QS-9000或VDA6.1: 得分 85分;
已通过ISO 9001:2000: 得分 75分;
凡通过ISO14001环境体系的制造商,其得分一律增加5分。
未通过任何体系: 得分 0分。
代理商:
已通过ISO 9001:2000: 得分100分;
未通过任何质量体系: 得分 75分。
4.2.1.2 过程审核得分
质量部定期对国内供应商进行过程评审,评审依据为《供应商过程审核表》,满分为100分。
过程审核周期根据供应商风险系数评分细则来定义:
- 风险系数:≥80% 每6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评审;
风险系数:≤50% 每18-24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评审。
- 审核计划每半年更新一次,审核时间可以随风险系数变化进行变动,但变动时间不超过3个月。
1. 供应商供货零件重要度分级 A:100分;B:90分;C:80分;
2. 过程审核评分 <60:100分;60-69:90分;、70-79:80分;80-89:70分;90-95:60分;95-100:50分;
3. 供货质量能力 <80:100分;80-85:95分;85-90:90分;90-95:85分;95-100:80分;
4. 风险系数=123/106
具体评分文件参照《供应商分险系数评分表》
4.2.1.3 供货产品的质量评分
按《供货产品质量评分工作指导》对供应商年度质量能力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4.2.1.4 质量整改的及时性
质量整改的及时性评分如下:
整改有效及时 得分100分;
整改有效但不及时 得分80分;
整改及时但效果不明显 得分60分
整改不及时且效果不明显 得分40分;
整改无效且不及时, 得分0分。
4.1.2 产品价格和交付能力评分
4.2.2.1 价格评分
采购部根据供货商供应的产品价格水平和其他同类产品供应商价格作比较,并进行评分。
价格最高 60分;
价格中等 80分;
价格最低 90分;
若供货商对供应的产品有降价计划,并将在6个月内实施的可多得10分。
4.2.2.2 交付能力评分
采购部根据《供应商表现评估(交付能力)》对供应商年度供货表现进行评分,满分100分。
4.1.3 综合评价
4.2.3.1 质量部将供应商质量能力评分、交付能力的评分、产品价格评分进行汇总,并按5:3:2的权重关系计算年度综合评分,总分为100分。
4.2.3.2 定级
A级 90-100分;
AB级 80-89 分;
B级 60-79 分;
C级 <60 分;
4.1.4 对评价结果的相应处理办法
4.2.4.1 采购部:
A级供应商 拟增加供货比例或缩短付款周期;
AB级供应商 保持正常供货比例;
B级供应商 适当减少供货比例
C级供应商 降低价格,减少供货比例或取消供货资格;
4.2.4.2 质量部:
对C级供应商,必须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目标,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三个月后对供应商重新进行业绩评价,得分仍<60,过程审核降为C级。要求供应商再次进行整改,三个月后质量部重新进行过程审核和业绩评价,仍为C级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
- 记录
供应商综合业绩评价表
质量部
3年
供应商分险系数评分表 质量部 3年
供应商交付能力评分表 采购物流部 3年
供货综合质量能力评分表 质量部 3年
供应商过程审核表 质量部 3年
- 附件
- 参考文件
《供货产品质量评分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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