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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份合同都要评审吗?如何评审?

公司生产、销售机电设备,原程序文件规定销售人员在签定合同前必须进行合同评审,需要总经理、采供、质检、财务等部门签字,进行合同评审对公司肯定是有好处的,但实际上销售人员都不愿意这样做,而且有些小合同还是口头合同,有些合同要在外地签,甚至有些是配件销售的小合同,应该怎么评审?
要改动程序文件,还是要强制执行原程序文件的规定?
另:产品检验报告中有没有必要检验“符合合同要求”一项?因为有时候,生产管理部门也只是口头提了要求,或者按常规要求,生产部门交检时不能提供合同,检验部门应该向谁要合同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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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vin_he (威望:2) (广东 珠海)

赞同来自: vbgirl113

**合同评审应尽可能简化,不必太繁琐。以下供参考:
9000中要求的评审内容为:质量的符合性(包括客户要求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付期,当然,根据不同公司的要求,价格等因素也可以列入评审范围。
因此,在进行合同评审时,可以分以下3种不同情况来执行,你可以讲产品分为3类:
1)新开发设计的产品:应该评审质量的符合性和交期。
2)成熟的产品,但没有库存:可以只评审交期。
3)有库存的成熟产品:确认库存可以交付即可。

你可以将上述要求写进程序文件,这样就可以简化你的合同评审。像第三类合同,盖一个评审章即可,第二类,需要PMC或生产部加签是否满足交付期。第一类就必须QA或技术部评审质量的符合性了。

以上供参考,如觉得满意,别忘了给我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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