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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有关对顾客财产理解的疑问

大家好:
TS标准条款7.5.4 顾客财产中有这样的原话:
"当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时,应报告顾客,并保持记录(见4.2.4)

请问:我们在产品开发阶段一般均有顾客提供其原厂商的样板,开发人员一般因为开发需

要均将其解剖(破坏)分析了,此种情况非常普遍,几乎每款新产品都存在,对此,我们的客

户也未提出任何异议?这个行业大家都是这样操作的,所以我们也就没有作出相应的记

录,也未有书面征的客户的同意证据,

请问,这样的做法在正式审核的时候会开不符合吗?

大家建议针对这种情况该怎样做比较合适?

先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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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qingzheng (威望:1) 在校学生 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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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顾客提供给供应商原材料,但供应商付钱给了顾客,那这材料还算不算顾客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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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

XIAOYU755
XIAOYU755

对制作业运作流程熟悉,从事体系工作,熟悉各相关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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