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因素的识别请教
我想请问下同们,我在IQC部门识别出的“干电池的废弃”,“油性笔的废弃”。因为它们使用的量很小,基本上一年才废弃了几个。现在我们评价时,是否要作为“重大环境因素”控制呢,在我的理解是:量很少,对与环境的影响基本么有,并且恢复性是很快的,但是在法规这里我就不明白怎么办,是违法吗?我们公司的处理是集中收集,再给资格商处理。我想作为“一般的环境因素”控制可以不。 请帮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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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ngjin143 (威望:1) (广东 佛山) 电子制造 工程师 - 标准,是要学会变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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