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免除组织的产品开发和设计的责任
产品图纸由顾客提供,顾客是设计方又是本公司的控股公司(占本公司股份51%),就是说本公司是顾客的控股子公司,但是本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这时能否免除本公司的产品开发和设计的责任。IATF有没有相关的说明,请兄弟们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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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竹楼听雨 (威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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