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惑:稽核时的不合格项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回复
最近我们部门被品质部稽核出一不合格项如下:
主要问题描述:预充车间量电压工序WI-PRO2/CT-001/C/A要求:电压高于3.96V的电芯必须在量电压工序放置30~60MIN后再进行下转;转入的待测电芯必须在20MIN内测量完毕,量过电压的每盒(中盒)电芯必须在5MIN内转入封口工序。实际无相关方法控制这些时间要求;
生产部门对此的不合格原因分析为:品质、技术没有制定具体的控制方法,生产也无章可循;
而技术科对此表示:作业指导书仅是指导员工如何作出产品,给出需注意的参数即可,如果连这个如何控制都要写在生产作业指导书中,那岂不是太繁烦。
而我个人认为:技术已作实验,上述时间是根据产能要求与产品特性需要保证的时间相结合,能够保证的,如果不能保证的话,那生产的流程会不流畅的,这应该是生产管理问题,这时间的控制也就是生产相办法解决的。而实际上我们的时间都是控制在作业指导书的范围内。
但品质部人表示:那外人怎么知道作业指导书就是在控制范围内呢?你们又没记录来说明!
我不明白的就是:难道所有的控制要点都需要有记录才能说明你达到了要求,在控制之内?!这就该为不合格项?如果真是的话,那生产现场应如何控制?(我们曾做过努力,用标识卡来标识,无奈生产数量过大,还未标识完就可能转入下工序了,而且使用标识卡,成本也上去了。)
请各位赐与高招,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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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l2080 (威望:0) (广东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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