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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计算规则讨论

10月收到客户退货4000只,系我司购买其他公司产品,然后经由我司IQC,合格直接入库,在有订单时直接发给客户。请问:此退货是否应该计入FR?到底外销、受委托组件、合约制造、外包的关系如何?(测量手册说受委托组件应该排除,但我司这种情况到底属于哪一种啊)

请教TL9000高手,该如何处理?深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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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04king (威望:0) (广东 深圳) 电信通讯 主管 - 质量体系、质量工具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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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我也有同感,我们对这条的理解也讨论了很长时间。个人的理解是:
外销是相对于我们自己来讲的,就是将自己的产品卖给客户;受委托组件是相对于客户说的,就是指客户要我们向指定的供应商购进物料或者产品后,再转交给客户的一种行为;合约制造是相对于外包说的,客户可以称我们为合约制造商,而客户的这种外购形式可以成为外包。
像你们公司的那种情况,个人认为如果客户事先不知道你们的购买行为,或者说不认可的话,应该不能排除在FR计算之外的;反之,如果是客户指定的供应商,认可的,那么就可以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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