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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XZ-ZD-117
员工述职管理规定
1 员工述职是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员工述职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2 员工述职目的:使各级管理人员能够及时掌握直接下级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以及工作绩效,通过面谈,实现沟通与反馈,为员工培训和薪酬提供依据。
3 述职依据是直接上级为其直接下级(述职人)制订的岗位描述。
4 述职工作由公司以及所属各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5 述职分首次述职、定期述职和特别述职三种,分别在下列情况下进行:
5.1 首次述职: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均需进行首次述职。
5.1.1 新员工入司时。
5.1.2 建立并实施管理模式时。
5.1.3 员工岗位变动时。
5.2 定期述职:每季度定期进行,旨在考核直接下级的工作绩效。
5.3 特别述职:专门为调整、修改或重新修订岗位描述而进行。
6 述职活动由述职人、述职人直接上级双边进行,即一对一述职。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述职时,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派人参加并做记录;其他员工述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视情况派人员参加。如果只有述职人和述职人直接上级进行述职,则由述职人直接上级记录。
7 述职过程是上下级双边沟通过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参加人员的工作职责是记录述职重要过程和结果,不参与上下级之间讨论。
8 首次述职的主要内容如下:
8.1 上级向应聘者或直接下级逐条宣读并讲解直接下级的岗位描述内容,并与对方协商能否接受和完成岗位描述中赋予的权力、责任。
8.2 应聘者或直接下级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上级提出建议和要求。
8.3 达成一致意见后,述职双方在岗位描述和《述职记录单》上签字,述职人保留一份岗位描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留一份岗位描述和《述职记录单》存档备案,述职过程宣告完成。
8.4 未能达成一致,则述职双方在《述职记录单》上签字,表示此次述职不成立,双方可根据情况另行约定述职时间,重复上述过程,《述职记录单》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存档。
9 定期述职主要内容如下:
9.1 直接上级依据述职人岗位描述的各条款及述职人本季度内每个月的月度计划(或业务量)完成情况,逐条向述职人提问。
9.2 述职人依据工作记录及自身实际情况回答直接上级的提问。
9.3 直接上级依据述职人的岗位描述及本季度述职人的绩效完成情况,对述职人本季度绩效做出评价并给予评分。直接上级评分标准见《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9.4 述职人做自我总结,对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最后述职双方在《述职记录单》上签字后,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10 上下级任何一方在工作中认为有必要修改岗位描述时,可以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安排特别述职。原则上涉及到直接下级工作内容、职责、权力、隶属关系的任何变化,都要及时进行特别述职。
11 员工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必须及时进行特别述职。
12 没有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参加述职时,其《述职记录单》由述职人直接上级填写,双方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13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中心(所属各分公司行政人事部)制订并负责检查与解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14 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规章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内容自行终止。
15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述职管理规定
1 员工述职是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员工述职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2 员工述职目的:使各级管理人员能够及时掌握直接下级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以及工作绩效,通过面谈,实现沟通与反馈,为员工培训和薪酬提供依据。
3 述职依据是直接上级为其直接下级(述职人)制订的岗位描述。
4 述职工作由公司以及所属各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5 述职分首次述职、定期述职和特别述职三种,分别在下列情况下进行:
5.1 首次述职: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均需进行首次述职。
5.1.1 新员工入司时。
5.1.2 建立并实施管理模式时。
5.1.3 员工岗位变动时。
5.2 定期述职:每季度定期进行,旨在考核直接下级的工作绩效。
5.3 特别述职:专门为调整、修改或重新修订岗位描述而进行。
6 述职活动由述职人、述职人直接上级双边进行,即一对一述职。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述职时,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派人参加并做记录;其他员工述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视情况派人员参加。如果只有述职人和述职人直接上级进行述职,则由述职人直接上级记录。
7 述职过程是上下级双边沟通过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参加人员的工作职责是记录述职重要过程和结果,不参与上下级之间讨论。
8 首次述职的主要内容如下:
8.1 上级向应聘者或直接下级逐条宣读并讲解直接下级的岗位描述内容,并与对方协商能否接受和完成岗位描述中赋予的权力、责任。
8.2 应聘者或直接下级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上级提出建议和要求。
8.3 达成一致意见后,述职双方在岗位描述和《述职记录单》上签字,述职人保留一份岗位描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留一份岗位描述和《述职记录单》存档备案,述职过程宣告完成。
8.4 未能达成一致,则述职双方在《述职记录单》上签字,表示此次述职不成立,双方可根据情况另行约定述职时间,重复上述过程,《述职记录单》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存档。
9 定期述职主要内容如下:
9.1 直接上级依据述职人岗位描述的各条款及述职人本季度内每个月的月度计划(或业务量)完成情况,逐条向述职人提问。
9.2 述职人依据工作记录及自身实际情况回答直接上级的提问。
9.3 直接上级依据述职人的岗位描述及本季度述职人的绩效完成情况,对述职人本季度绩效做出评价并给予评分。直接上级评分标准见《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9.4 述职人做自我总结,对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最后述职双方在《述职记录单》上签字后,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10 上下级任何一方在工作中认为有必要修改岗位描述时,可以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安排特别述职。原则上涉及到直接下级工作内容、职责、权力、隶属关系的任何变化,都要及时进行特别述职。
11 员工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必须及时进行特别述职。
12 没有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参加述职时,其《述职记录单》由述职人直接上级填写,双方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13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中心(所属各分公司行政人事部)制订并负责检查与解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14 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规章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内容自行终止。
15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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