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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质问题了,该找谁,又该罚谁?

先讲案例吧
1、有一家公司,出了一次问题,混批(也就是把型号相近的东西出了出去,那可是大事啊,被客户罚款20万
处理过程:高层先座谈并迅速报董事会,决定:总经理罚没本月工资30%、副总20%、经理10% (月薪水:日本总经理10万、台湾副总6万、台湾经理2万)
然后,部门经理就在早会时强调事情,及相关董事会处理结果,希望大家改进
就此,也没其他动作,结果是做错事的人,一再的被同事说,公司其他部门的人也打听范错的是谁,捅这么大的篓子; 结果都坐不住了,课长、班长、当事人自请处分
课长罚300 班长200 当事员工记小过(罚60)

2、有一家公司,出了严重品质问题,甚至有被召回的风险,当然,事情发生后对应快,从召回变罚款(金额和上面的差不多) 早会宣导、周会宣导、月会宣导,宣导中当然也有提到问题责任者,但是在说话的时候,都先说其他人、其他部门、作业员、协力厂的责任,最后再一拐,自己也是有责任地,所以,我要---------
不了了之,听了近一个月,好象大家都有责任,也都没责任。
反正,大家都有错、我的错不大,责任绝对不在我,注意点就是,现在估计没几个员工还有再想起这事

两个例子,同样的没有进行严柯的追究责任,但是实际效果,相信大家猜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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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中鱼 (威望:8) (广东 深圳) 电子制造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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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发现问题的能力,更缺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就是经典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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