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审‘设计开发’、‘合同评审’不合格项的回复
外审是认证公司开了2个一般不合格项,请教大家如何回复他们的‘纠正措施报告’
不合格项:
1、抽查××设计开发项目,未能提供设计输入、输出的评审记录,不符合公司设计开发控制程序规定和标准7.3.4的要求。
2、抽查××发货单,顾客××的××产品,未能提供该合同评审记录。不符合公司合同评审管理程序的规定和标准7.2.2的要求。
原因分析、纠正措施、纠正措施验证这些怎么填比较好些,可以一次通过?
不合格项:
1、抽查××设计开发项目,未能提供设计输入、输出的评审记录,不符合公司设计开发控制程序规定和标准7.3.4的要求。
2、抽查××发货单,顾客××的××产品,未能提供该合同评审记录。不符合公司合同评审管理程序的规定和标准7.2.2的要求。
原因分析、纠正措施、纠正措施验证这些怎么填比较好些,可以一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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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个回复
bob_hpc (威望:2) (福建 厦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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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
首先你必须认认真真地查找原因,这就要分析:为什么会发生,没有程序吗?程序有规定吗?程序规定的有可行性吗?程序可行但合理吗?流程上有没有遗忘和跳跃的可能?
在设计和开发、合同评审这种过程你如果能用“是”回答以上的问题,那么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我估计你应该会发现程序上的问题。这就是原因和纠正措施的来源了。
其次是如何纠正的问题。对于设计过程来说,重新评审(补资料)是必须的,因为下次你可能还得面对其它方面,如顾客对该产品的审核,同时,纠正还应包括对其他设计的水平展开确认和一并改进。对合同评审,如果这个订单还没有交付,那么补充评审是必要的,如果该订单已交付,我不建议补这个东西,因为没意义,而且下次有人来审时,这个订单已淹没在众多的订单中了,但水平展开确认在手的订单是否存在这种问题应该可以成为你的纠正措施(当然,如果认证方认为你还是要补这个记录的话,那你就补吧,如果这个认证方这么教条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