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的一次偶然错误要开不符合项吗?与审核员讨论
内审时发生的事情
举例1:
内审时,审核员查文件发现一外部门发给我部门的《化学品清单》有两个版本(文件内容是一样的,原因是文控员没有及时收回旧文件)。再翻其他很多文件,皆没有问题。
于是作为一个不符合项开出。
举例2:
一个记录,记录员明显的笔误将一个数值记错。
于是作为一个不符合项开出。
我的观点:
1、不具普遍性和代表性,只是一个极个别犯错的现象(没人能保证),当场纠正就可以了。
2、文件非执行文件,记录非重要记录。这样应不至于作为一个不符合项。
问题:
1、我的观点有理论依据吗?
2、我的观点如不对,理由为何?
举例1:
内审时,审核员查文件发现一外部门发给我部门的《化学品清单》有两个版本(文件内容是一样的,原因是文控员没有及时收回旧文件)。再翻其他很多文件,皆没有问题。
于是作为一个不符合项开出。
举例2:
一个记录,记录员明显的笔误将一个数值记错。
于是作为一个不符合项开出。
我的观点:
1、不具普遍性和代表性,只是一个极个别犯错的现象(没人能保证),当场纠正就可以了。
2、文件非执行文件,记录非重要记录。这样应不至于作为一个不符合项。
问题:
1、我的观点有理论依据吗?
2、我的观点如不对,理由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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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ma (威望: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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