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不符合该如何判?
今天对公司采购部进行了内审(这是我们去年通过9000认证后的第一次内审)。
检查发现:
3.对供应商评估,只是由采购部填写供应商评估表。
4.对于各使用部门的投诉,没有明确规定什么情况下需填写CCR表,什么情况下电话通知采购。
请问以上的,都该判定到标准里的哪一条啊?
检查发现:
- 对新供应商的挑选,没有证据表明按公司规定的流程操作(无记录),从采购经理处得知,新供应商的挑选,只有采购部和研发部两个部门参与。
3.对供应商评估,只是由采购部填写供应商评估表。
4.对于各使用部门的投诉,没有明确规定什么情况下需填写CCR表,什么情况下电话通知采购。
请问以上的,都该判定到标准里的哪一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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