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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的《质量体系奖惩办法》请多提建议

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监控与奖惩办法(草)
为确保公司质量保证体系得到有效的实施和保持,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日常质量体系运行检查和质量体系运行审核(包括内审和外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项的质量职责追究与责任处置,以及产品实现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未能尽守质量职责而发生的不合格品事件的处置。
一、 监控与奖惩依据
1. 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2. 质量手册中质量职责的分配
质量职责分配按RS/QM-2002质量管理手册中的《公司各机构质量职责分配表》的规定。其职责、权限按RS/QM-2002中的5.5.1规定。
二、 异常情况的判别
1、 异常情况包括:
1.1. 公司“管代”依据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对有关部门所进行的日常质量体系运行检查发现的,与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不符的一般符合项、严重不符合项;
1.2. 公司组织的内审和外审发现的:一般不符合项、严重不符合项;
1.3. 产品实现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产生的不合格品;
1.4. 产品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2、 判别权限:
2.1.制造过程中的不合格品判别权属于工厂质检室主任;
2.2顾客现场的不合格品的判别权属于售后服务部经理
2.3体系运行的不符合项,判别权属于管理者代表;
2.4判别的最终仲裁为管理者代表;
2.4对判别/仲裁结果有异议,可向管代/总经理申诉。
三、对异常情况的处置规定:
1. 产品:在进货、生产、安装、搬运、储存、交付、开始使用中发生的任何阶段的不合格品均应进行评审/处置。相关部门应在在五天内提出纠正措施并在评审处理意见确定的时间内完成。处理意见及处理结果均应及时通报“管代”,以便实施检查或验证。
2. 体系:日常质量体系运行的检查和内审、外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有关部门应在十五天内完成纠正措施。
四、奖励与处罚
1.“管代”依据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对有关部门所进行的日常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检查,对检查结果将采取以下奖惩办法:
1.1经检查,对没有发现不符合项的部门,公司将给予人民币100.00元/次的奖励。
1.2经检查,对初次发生的一般不符合项,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实施经济处罚,处罚额度为:相关责任人20.00元/次,主管领导30.00元/次。
1.3经检查,对重复发生的一般不符合项,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实施经济处罚,处罚额度为:相关责任人50.00元/次,主管领导50.00元/次。
1.4经检查,对初次发生的严重不符合项,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实施经济处罚,处罚额度为:相关责任人100.00元/次,主管领导100.00元/次。
1.5经检查,对重复发生的严重不符合项: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实施经济处罚,处罚额度为:相关责任人300.00元/次,主管领导500.00元/次。
2.对公司组织的内审,其审核结果将采取以下奖惩办法:
2.1经审核,对没有发现不符合项的部门,公司将给予人民币300.00元/次的奖励。
2.2经审核,对初次发生的一般不符合项,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实施经济处罚,处罚额度为:相关责任人50.00元/次,主管领导50.00元/次。
2.3经审核,对重复发生的一般不符合项,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实施经济处罚,处罚额度为:相关责任人100.00元/次,主管领导150.00元/次。
2.4经审核,对初次发生的严重不符合项,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实施经济处罚,处罚额度为:相关责任人150.00元/次,主管领导200.00元/次。
2.5经审核,对重复发生的严重不符合项: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实施经济处罚,处罚额度为:相关责任人200.00元/次,主管领导300.00元/次。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将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同时承担经济处罚。
3.对第二、三方的审核,其审核结果将采取以下奖惩办法:
3.1经审核,对没有发现不符合项的部门,公司将给予人民币500.00元/次的奖励。
3.2经审核,对初次发生的一般不符合项,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实施经济处罚,处罚额度为:相关责任人100.00元/次,主管领导150.00元/次。
3.3经审核,对重复发生的一般不符合项,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实施经济处罚,处罚额度为:相关责任人200.00元/次,主管领导250.00元/次。
3.4经审核,对初次发生的严重不符合项,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实施经济处罚,处罚额度为:相关责任人300.00元/次,主管领导350.00元/次。
3.5经审核,对重复发生的严重不符合项: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实施经济处罚,处罚额度为:相关责任人500.00元/次,主管领导600.00元/次。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将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同时承担经济处罚。
4.对任何阶段产生的质量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处罚办法:
4.1经检查和验证,在一个季度内,在产品实现过程中没有发生质量问题的部门及个人,公司将给予奖励,各部门的奖励额度及办法报总经理审核批准执行。
4.2经检查和验证,对产品实现过程中发现的一般不合格品,按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经返工可以修复弥补的,公司将给予质量职责处罚。处罚额度视返工难度与材料、工时的消耗而定,一般为20~200元/次。
4.3经检查和验证,对产品实现过程中发现的严重不合格品,经返工可以修复弥补的,公司将给予质量职责处罚。处罚额度视返工难度与材料、工时的消耗而定,一般为50~300元/次。
4.4经检查和验证,对产品实现过程中发现的严重不合格品,经返工难以修复弥补的,公司将严厉惩处相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处罚额度可视相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对质量事故的认识程度、材料报废和工时的浪费消耗程度而定,处罚金额为200~2000元/次。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将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同时承担更为严厉的经济处罚。
4.5产品制造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质检室主任提出处罚建议,由工厂厂长进行处罚;
4.6在用户使用现场发现的不合格品,由售后服务部经理提出处罚意见,管代执行处罚。
4.7对于在与顾客有关的过程及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由销售部经理、工厂厂长参照4.2~4.4处理。
4.8对于售后服务部反馈的质量信息中严重的或多次发生的质量问题,将由管代提出纠正预防单,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9发生质量问题后,按职责确定主要、次要责任部门,按比例进行处罚。
五、奖惩的实施和监控
在以上各项奖惩处理办法中:对日常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检查和公司组织的内审、外审检查,将由公司管代出具检查结果和奖励与处罚申请报告,报总经理审批后,下拨或扣罚相应的款项,由职能部门主管领导,分配至相关主要责任人。对产品实现过程中的质量职责执行情况,公司管代将行使质量奖惩监督权,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执行不合格品的控制奖惩办法,对不认真执行奖惩办法的将对有关人员参照奖惩办法处理。

对以上规定,还有不妥及没有考虑周全的,请各位大师提出意见,便于修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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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wa (威望: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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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惩罚?~
本人也表示不同意楼主这样!以后体系上你很难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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