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个新闻,发现reach对电子等企业影响也会不小
化学品概念遭到误读
欧盟REACH法规全称为“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该法规管辖范围极其广泛,包括机电、家电、纺织、家私、玩具等行业的产品,涉及基本化学物质约3万种,其中列为高关注物质,即通常所说的有毒有害物质约1400种。目前深圳有不少企业,如机电、家电等行业的企业,以为REACH法规仅与石油、化工、医药等行业有关,与己无关。深圳某MP3生产企业就是其中之一。
深圳检验检疫局有关专家日前对该公司生产的一款黑色外壳的MP3做了化学分析,检测出来该款MP3的外壳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约为MP3总重量的10%。在REACH法规中,邻苯二甲酸酯被列为高关注物质,其含量高于0.1%。假设该企业每年出口到欧盟的MP3数量为20万个,每个重量以60克计算,则邻苯二甲酸酯含量为1.2吨,这还不包括金属插头、电线、电路板所含的化学物质。
按照REACH法规的规定,输往欧盟的化学物质总和达1吨或以上的就需要注册,否则禁止进入欧盟市场。这就是REACH法规“无数据,无市场”的原则。目前,我国出口产品基本上都是以量取胜,每年输欧的产品所含的化学物质总量大部分都超过1吨,因此,输欧产品大都属于REACH法规管辖范围。
原始链接:http://news.china.com.cn/china ... 15321,67256402&server=192.168.5.120&port=3001
如果按照他的说法,是否是所有的下游企业又都需要向应对RoHS一样进行检测了?希望各位给与指教
欧盟REACH法规全称为“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该法规管辖范围极其广泛,包括机电、家电、纺织、家私、玩具等行业的产品,涉及基本化学物质约3万种,其中列为高关注物质,即通常所说的有毒有害物质约1400种。目前深圳有不少企业,如机电、家电等行业的企业,以为REACH法规仅与石油、化工、医药等行业有关,与己无关。深圳某MP3生产企业就是其中之一。
深圳检验检疫局有关专家日前对该公司生产的一款黑色外壳的MP3做了化学分析,检测出来该款MP3的外壳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约为MP3总重量的10%。在REACH法规中,邻苯二甲酸酯被列为高关注物质,其含量高于0.1%。假设该企业每年出口到欧盟的MP3数量为20万个,每个重量以60克计算,则邻苯二甲酸酯含量为1.2吨,这还不包括金属插头、电线、电路板所含的化学物质。
按照REACH法规的规定,输往欧盟的化学物质总和达1吨或以上的就需要注册,否则禁止进入欧盟市场。这就是REACH法规“无数据,无市场”的原则。目前,我国出口产品基本上都是以量取胜,每年输欧的产品所含的化学物质总量大部分都超过1吨,因此,输欧产品大都属于REACH法规管辖范围。
原始链接:http://news.china.com.cn/china ... 15321,67256402&server=192.168.5.120&port=3001
如果按照他的说法,是否是所有的下游企业又都需要向应对RoHS一样进行检测了?希望各位给与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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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lier (威望: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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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reach我都不了解的,下去再看看。如何在低成本和这些与社会责任相关的法令之间找到平衡,确实挺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