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协议书
:P :P 质量保证协议书:P :P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以《供货合同》为基础,就甲方从乙方采购的产品(以下简称订货产品)有关乙方质量保证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节 目的****
第一条
目的
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全部订货产品,必须符合甲方的生产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机能、性能、安全性等要求),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满足品质要求的订货产品。
第二节 质量要求****
第二条 (质量要求规定)
1、
甲方企业技术标准包括了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内容。甲方验收乙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及甲方抽样标准为依据,对质量标准有争议的,以封样样板为准。
2、
有关订货产品的质量要求等,双方在乙方制造订货产品前或交货前,须对以下图纸、规格书等进行确认,质量要求等变更时必须确认。
(1)
由甲方做成,正式交给乙方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
(2)
由乙方做成,甲方书面确认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
3、
乙方向甲方交货的产品,必须符合甲方向乙方订货的最新采购标准或交货标准。
第三条 (遵守法律、法规等)
1、
乙方应遵守与安全性能相关的已制定的法律、条例等规定。
2、
乙方从甲方正式接收的采购标准,如果判断不能遵守前项安全规定等时,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协商。
第三节 质量保证****
第四条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1、
为了确保订货产品满足甲方质量要求,乙方应通过对订货产品全过程的质量监控,确立经济且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2、
乙方应指定负责质量保证体系的管理及经营的负责人,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负责人变更时等同处理。
3、
当乙方交产品到甲方品管部确认后,批量不良率大于8%时, 甲方发出《来料品质异常联络书》给乙方,乙方在《来料品质异常联络书》后需48小时内回复给甲方,如乙方不进行定时回复,甲方有权按每张异常单50元的金额,从乙方货款中扣出。若回复得不完善,如没具体分析原因、没采取有效改善措施,甲方有权从乙方按每张单20元的的金额,从乙方货货款中扣出。
第五条 (生产质量保证文件的配备)
乙方应制订与订货产品有关的、具体标明制造过程过程的管理项目、特性、标准等内容的管理工程图,以及明确标明操作顺序、方法、条件、注意事项及使用设备、工夹具、计量测量仪器等内容的操作指导书,并据此向操作人员贯彻指导操作内容。
第四节
质量确认及记录****
第六条 (生产过程检查、成品检查)
为确保订货产品满足甲方质量要求,乙方在订货产品生产过程中或出货时,应实施必要的件处理。但当甲方要求时,乙方应于甲方协商后制订该检查标准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第七条 (检查报告的提交、质量记录的管理)
1、
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有关订购物品出货检查等内容的检查报告,其详细内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
乙方关于订货产品检查、试验等结果的记录,至少应在产品质量保证期限内妥善保管。应甲方要求时,应允许甲方阅览或向甲方提交其副本。
第八条 (批量可追溯性管理)
为了达到订货产品便于批量追踪的目的,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的办法,明确区分生产批量并进行切实的管理。
第五节 环境管理
第九条 (环境保护)
甲乙双方应通过在其企业经营的活动中努力开展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废弃物、降低材料损耗以及节约能源、节约资源、废弃物再生利用等活动,推进以减轻对地球环境的负荷为目的的环境保护活动。另外,乙方应充分理解甲方的环境方针宗旨,在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处理废弃物时,考虑环境问题,并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 (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
1、
乙方应确保订货产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有关环保、健康,特别是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目录现行规定相符合。禁用的及有害的物品必须事先向甲方书面详细说明。
2、
甲方执行夏新ROHS指令案,涉及该指令案的各项规定同样适用于本条第1款的规定。
3、
禁止使用的夏新ROHS物质作为不纯物的浓度限值
NO.
ROHS物质名称****
浓度限值****
备注****
1
铅****
小于1000ppm
2
镉****
小于75ppm(在ROHS指令案中是小于100ppm)****
3
水银
小于1000ppm
4
六价铬****
小于1000ppm
5
PBBs(聚溴联苯)****
小于1000ppm
6
PBDEs(聚溴二苯醚)****
小于1000ppm
第十一条 (禁止性物质的管理)
1、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所提供的产品不属于甲方另行书面通知的化学物质中的禁止性物质,以及不含有禁止性物质,而且在订货产品生产过程中未使用禁止性物质。
2、
如果乙方交货的产品属于禁止性化学物质列表中的管理物质(以下称“管理物质”),或含有管理物质,或订货产品的生产中使用了管理物质时,在向甲方交货之前,乙方应书面将该情况通知给甲方。
3、
乙方知道已交货的产品属于禁止性物质、或含有禁止性物质、或订货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了禁止性物质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4、
乙方保证,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含有以下有害物质(包括没有超出浓度限值):
No.
物质名称
英文名称
浓度限值(非有意使用)
1
铅及其化合物
Lead and its Compounds
依据《夏新环保产品中化学物质的禁止使用、限制使用与含有管理标准》最新版的要求
2
隔及其化合物
Cadmium and its Compounds
3
汞及其化合物
Mercury and its Compounds
4
六价铬化合物
Hexava lent Chromium Compounds
5
PBBs(聚溴联苯)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s)
6
PBDEs(聚溴二苯醚)
Polybrominated Diphenyl Ethers (PBDEs)
7
石棉类
Asbestos
8
破坏臭氧层物质
(卤素灯使用的溴化甲基除外)
Ozne Depleting Substances (Except Methyl Bromide Using in Halogen Lamp)
9
聚氯联苯(PCB类)
Polychlorinated biphenyls (PCBs)
10
聚氯化萘
(氯元素3或3以上)
Polychlor Naphthalenes (Cl>=3)
11
双三丁基锡氧化物
(TBTO)
Bis(Tri-n-butyl
Tin) Oxide (TBTO)
12
短链型氯化石蜡
Chlorinated Paraffins
备注:包装材料中有害物质的标准为:Pb+Cd+Hg+Cr+6<100ppm
第十二条 (环境责任)
乙方违反本节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六节
质量责任****
第十三条 (总体责任)
乙方应对交付的产品质量,包括合同双方协定的必要的检验及测试承担全部责任。根据现有技术水准应考虑到,而乙方却未能考虑到的后果、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四条 (甲方进货检查)
1、
甲方在对乙方交货的产品进行验收时发现不良问题,可向乙方提出索赔,索赔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试验检测费用、人工费用、管理费用,索赔金额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其中因不良问题退货或让步接收每批次按此订单的8%-10%扣款。
2、
乙方交货的产品因质量缺陷需返工或报废的,由乙方负责返工或更换;如需甲方返工,则乙方愿意按实际发生的不良品数付给甲方返工工时费,返工工时费的数额按每人每小时30元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3、
甲方根据乙方产品的质量状况,依照产品图纸、技术标准、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不定期地对进货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国家法定检测资格的机构)检测。抽样地点在甲方仓库或乙方生产现场,抽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如抽查结果不合格,则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乙方交货的产品被判为不合格品,应在七天内自行运回,如不自行运回我司则做出报废处理。
第十五条 (现场不良品的处理)
1、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不良品,乙方负责无偿更换,并承担处理费用和人工费用。如果造成其它相关产品的损坏、报废,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2、
乙方产品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经甲方调查,认定乙方没有采取措施来预防问题的发生或有意将不良品混入甲方生产现场,乙方应按该批货款10倍赔偿甲方。该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按甲方实际损失金额赔偿。严重时乙方愿意承担乙方单方面取消供货合同责任。
3、
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乙方所供产品出现批量质量问题(不良数量≥5000ppm),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进行应急处理。若处理作动迟缓给甲方造成一定不良影响,则给予退货或停止供货。
第十六条 (市场反馈不良品的处理)
1、
如因乙方不良品导致甲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处理费用和实际材料耗损费用。
2、
乙方交货的产品出现故障造成甲方的用户(使用乙方产品生产的产品的使用者或所有者)产品退换或索赔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交货价、运输费、给用户的赔偿金即甲方的名誉损失)。
第十七条 (赔偿金的收取)
1、
缺陷产品由乙方负责更换,除此之外的其它费用,甲方将向乙方收取。
2、
甲方被授权可从乙方正常交货的付款中冲抵由于乙方缺陷产品导致的甲方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损失。
3、
由于甲方在处理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时不存在产品销售行为,因此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费用,原则上甲方不予开具发票。
4﹑本附件如与主合同有冲突,以主合同条款规定为准。
5﹑质量事故赔偿细则:
等级质量问题描述处罚原则实施方式I级
甲方整机、部件销售和售后过程中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造成市场批量整改、退换货,整改数量在1000PCS或以上。
甲方生产发生严重批次性问题,造成批量返工,大量物料报废、维修,影响发货,数量在5000PCS或以上,影响极其恶劣的。
补偿实际造成的直接损失(材料损失、工时费用、甲方补偿消费者的损失);
2、处以以上费用5倍的罚款,但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赔偿金额,直至取消供货资格。
判定供应商原因后,直接扣款
II级
甲方整机、部件发生市场投诉,情节一般,没有造成重大影响。
甲方生发生批次性问题,造成批量返工,物料报废、维修,影响发货,数量在5000PCS以下。
补偿实际造成的直接损失(材料损失、工时费用、误工费用、甲方补偿消费者的损失);
处以以上费用2倍的罚款,但不低于2万元人民币赔偿金额。
判定供应商原因后,直接扣款
III级
甲方生产发生批次性问题,发生批次隔离,情节严重,带来较多停工、误工。
补偿实际造成的直接损失(材料损失、工时费用、误工费用);
处以以上费用2倍的罚款,但不低于2万元人民币赔偿金额。
判定供应商原因后,直接扣款
IV级
一般性质量问题,甲方需要采取相应措施才可以正常生产使用的。
补偿实际造成的直接损失
判定供应商原因后,直接扣款
**第七节
有效期限和协商事宜**第十八条 (有效期限)
1、
本协议书是甲乙双方涉及产品买卖合同的当然条款,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供需关系维持期间一直有效。如有异议,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修改后按新协议书执行。
3、
如甲乙双方供需关系终止,则本协议书依然有效直至甲方产品质保期满及有关善后工作处理完毕。
第十九 (协商解决)
对本协议书未作规定的事项及相关内容产生疑议或异议时,甲乙双方竭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节
备忘录的制作****
第二十条 (备忘录的制作)
甲乙双方基于本协议书而进行的协商、确认等事宜,应将其内容等进行整理并作成书面备忘录形式,并有双方相互确认。
本协议书做成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
(正文结束)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以下简称乙方)以《供货合同》为基础,就甲方从乙方采购的产品(以下简称订货产品)有关乙方质量保证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节 目的****
第一条
目的
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全部订货产品,必须符合甲方的生产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机能、性能、安全性等要求),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满足品质要求的订货产品。
第二节 质量要求****
第二条 (质量要求规定)
1、
甲方企业技术标准包括了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内容。甲方验收乙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及甲方抽样标准为依据,对质量标准有争议的,以封样样板为准。
2、
有关订货产品的质量要求等,双方在乙方制造订货产品前或交货前,须对以下图纸、规格书等进行确认,质量要求等变更时必须确认。
(1)
由甲方做成,正式交给乙方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
(2)
由乙方做成,甲方书面确认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
3、
乙方向甲方交货的产品,必须符合甲方向乙方订货的最新采购标准或交货标准。
第三条 (遵守法律、法规等)
1、
乙方应遵守与安全性能相关的已制定的法律、条例等规定。
2、
乙方从甲方正式接收的采购标准,如果判断不能遵守前项安全规定等时,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协商。
第三节 质量保证****
第四条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1、
为了确保订货产品满足甲方质量要求,乙方应通过对订货产品全过程的质量监控,确立经济且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2、
乙方应指定负责质量保证体系的管理及经营的负责人,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负责人变更时等同处理。
3、
当乙方交产品到甲方品管部确认后,批量不良率大于8%时, 甲方发出《来料品质异常联络书》给乙方,乙方在《来料品质异常联络书》后需48小时内回复给甲方,如乙方不进行定时回复,甲方有权按每张异常单50元的金额,从乙方货款中扣出。若回复得不完善,如没具体分析原因、没采取有效改善措施,甲方有权从乙方按每张单20元的的金额,从乙方货货款中扣出。
第五条 (生产质量保证文件的配备)
乙方应制订与订货产品有关的、具体标明制造过程过程的管理项目、特性、标准等内容的管理工程图,以及明确标明操作顺序、方法、条件、注意事项及使用设备、工夹具、计量测量仪器等内容的操作指导书,并据此向操作人员贯彻指导操作内容。
第四节
质量确认及记录****
第六条 (生产过程检查、成品检查)
为确保订货产品满足甲方质量要求,乙方在订货产品生产过程中或出货时,应实施必要的件处理。但当甲方要求时,乙方应于甲方协商后制订该检查标准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第七条 (检查报告的提交、质量记录的管理)
1、
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有关订购物品出货检查等内容的检查报告,其详细内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
乙方关于订货产品检查、试验等结果的记录,至少应在产品质量保证期限内妥善保管。应甲方要求时,应允许甲方阅览或向甲方提交其副本。
第八条 (批量可追溯性管理)
为了达到订货产品便于批量追踪的目的,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的办法,明确区分生产批量并进行切实的管理。
第五节 环境管理
第九条 (环境保护)
甲乙双方应通过在其企业经营的活动中努力开展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废弃物、降低材料损耗以及节约能源、节约资源、废弃物再生利用等活动,推进以减轻对地球环境的负荷为目的的环境保护活动。另外,乙方应充分理解甲方的环境方针宗旨,在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处理废弃物时,考虑环境问题,并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 (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
1、
乙方应确保订货产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有关环保、健康,特别是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目录现行规定相符合。禁用的及有害的物品必须事先向甲方书面详细说明。
2、
甲方执行夏新ROHS指令案,涉及该指令案的各项规定同样适用于本条第1款的规定。
3、
禁止使用的夏新ROHS物质作为不纯物的浓度限值
NO.
ROHS物质名称****
浓度限值****
备注****
1
铅****
小于1000ppm
2
镉****
小于75ppm(在ROHS指令案中是小于100ppm)****
3
水银
小于1000ppm
4
六价铬****
小于1000ppm
5
PBBs(聚溴联苯)****
小于1000ppm
6
PBDEs(聚溴二苯醚)****
小于1000ppm
第十一条 (禁止性物质的管理)
1、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所提供的产品不属于甲方另行书面通知的化学物质中的禁止性物质,以及不含有禁止性物质,而且在订货产品生产过程中未使用禁止性物质。
2、
如果乙方交货的产品属于禁止性化学物质列表中的管理物质(以下称“管理物质”),或含有管理物质,或订货产品的生产中使用了管理物质时,在向甲方交货之前,乙方应书面将该情况通知给甲方。
3、
乙方知道已交货的产品属于禁止性物质、或含有禁止性物质、或订货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了禁止性物质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4、
乙方保证,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含有以下有害物质(包括没有超出浓度限值):
No.
物质名称
英文名称
浓度限值(非有意使用)
1
铅及其化合物
Lead and its Compounds
依据《夏新环保产品中化学物质的禁止使用、限制使用与含有管理标准》最新版的要求
2
隔及其化合物
Cadmium and its Compounds
3
汞及其化合物
Mercury and its Compounds
4
六价铬化合物
Hexava lent Chromium Compounds
5
PBBs(聚溴联苯)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s)
6
PBDEs(聚溴二苯醚)
Polybrominated Diphenyl Ethers (PBDEs)
7
石棉类
Asbestos
8
破坏臭氧层物质
(卤素灯使用的溴化甲基除外)
Ozne Depleting Substances (Except Methyl Bromide Using in Halogen Lamp)
9
聚氯联苯(PCB类)
Polychlorinated biphenyls (PCBs)
10
聚氯化萘
(氯元素3或3以上)
Polychlor Naphthalenes (Cl>=3)
11
双三丁基锡氧化物
(TBTO)
Bis(Tri-n-butyl
Tin) Oxide (TBTO)
12
短链型氯化石蜡
Chlorinated Paraffins
备注:包装材料中有害物质的标准为:Pb+Cd+Hg+Cr+6<100ppm
第十二条 (环境责任)
乙方违反本节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六节
质量责任****
第十三条 (总体责任)
乙方应对交付的产品质量,包括合同双方协定的必要的检验及测试承担全部责任。根据现有技术水准应考虑到,而乙方却未能考虑到的后果、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四条 (甲方进货检查)
1、
甲方在对乙方交货的产品进行验收时发现不良问题,可向乙方提出索赔,索赔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试验检测费用、人工费用、管理费用,索赔金额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其中因不良问题退货或让步接收每批次按此订单的8%-10%扣款。
2、
乙方交货的产品因质量缺陷需返工或报废的,由乙方负责返工或更换;如需甲方返工,则乙方愿意按实际发生的不良品数付给甲方返工工时费,返工工时费的数额按每人每小时30元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3、
甲方根据乙方产品的质量状况,依照产品图纸、技术标准、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不定期地对进货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国家法定检测资格的机构)检测。抽样地点在甲方仓库或乙方生产现场,抽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如抽查结果不合格,则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乙方交货的产品被判为不合格品,应在七天内自行运回,如不自行运回我司则做出报废处理。
第十五条 (现场不良品的处理)
1、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不良品,乙方负责无偿更换,并承担处理费用和人工费用。如果造成其它相关产品的损坏、报废,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2、
乙方产品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经甲方调查,认定乙方没有采取措施来预防问题的发生或有意将不良品混入甲方生产现场,乙方应按该批货款10倍赔偿甲方。该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按甲方实际损失金额赔偿。严重时乙方愿意承担乙方单方面取消供货合同责任。
3、
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乙方所供产品出现批量质量问题(不良数量≥5000ppm),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进行应急处理。若处理作动迟缓给甲方造成一定不良影响,则给予退货或停止供货。
第十六条 (市场反馈不良品的处理)
1、
如因乙方不良品导致甲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处理费用和实际材料耗损费用。
2、
乙方交货的产品出现故障造成甲方的用户(使用乙方产品生产的产品的使用者或所有者)产品退换或索赔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交货价、运输费、给用户的赔偿金即甲方的名誉损失)。
第十七条 (赔偿金的收取)
1、
缺陷产品由乙方负责更换,除此之外的其它费用,甲方将向乙方收取。
2、
甲方被授权可从乙方正常交货的付款中冲抵由于乙方缺陷产品导致的甲方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损失。
3、
由于甲方在处理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时不存在产品销售行为,因此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费用,原则上甲方不予开具发票。
4﹑本附件如与主合同有冲突,以主合同条款规定为准。
5﹑质量事故赔偿细则:
等级质量问题描述处罚原则实施方式I级
甲方整机、部件销售和售后过程中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造成市场批量整改、退换货,整改数量在1000PCS或以上。
甲方生产发生严重批次性问题,造成批量返工,大量物料报废、维修,影响发货,数量在5000PCS或以上,影响极其恶劣的。
补偿实际造成的直接损失(材料损失、工时费用、甲方补偿消费者的损失);
2、处以以上费用5倍的罚款,但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赔偿金额,直至取消供货资格。
判定供应商原因后,直接扣款
II级
甲方整机、部件发生市场投诉,情节一般,没有造成重大影响。
甲方生发生批次性问题,造成批量返工,物料报废、维修,影响发货,数量在5000PCS以下。
补偿实际造成的直接损失(材料损失、工时费用、误工费用、甲方补偿消费者的损失);
处以以上费用2倍的罚款,但不低于2万元人民币赔偿金额。
判定供应商原因后,直接扣款
III级
甲方生产发生批次性问题,发生批次隔离,情节严重,带来较多停工、误工。
补偿实际造成的直接损失(材料损失、工时费用、误工费用);
处以以上费用2倍的罚款,但不低于2万元人民币赔偿金额。
判定供应商原因后,直接扣款
IV级
一般性质量问题,甲方需要采取相应措施才可以正常生产使用的。
补偿实际造成的直接损失
判定供应商原因后,直接扣款
**第七节
有效期限和协商事宜**第十八条 (有效期限)
1、
本协议书是甲乙双方涉及产品买卖合同的当然条款,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供需关系维持期间一直有效。如有异议,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修改后按新协议书执行。
3、
如甲乙双方供需关系终止,则本协议书依然有效直至甲方产品质保期满及有关善后工作处理完毕。
第十九 (协商解决)
对本协议书未作规定的事项及相关内容产生疑议或异议时,甲乙双方竭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节
备忘录的制作****
第二十条 (备忘录的制作)
甲乙双方基于本协议书而进行的协商、确认等事宜,应将其内容等进行整理并作成书面备忘录形式,并有双方相互确认。
本协议书做成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
(正文结束)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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