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重环有关的运行控制在程序文件中加以规定后还必须在作业指导书中详细规定吗?
与重环有关的运行控制在程序文件中加以规定后还要在作业指导书中详细规定吗?因为程序文件是不会发放到作业岗位的,所以是否相关的环境运行控制的要求除程序文件外还必须在岗位的作业指导书中加以规定呢?
可不可以在相关岗位的培训以加以说明而不用再写具体的作业指导书呢?
可不可以在相关岗位的培训以加以说明而不用再写具体的作业指导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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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s (威望: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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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条款:确保在使用处能得到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
14004的4.4.5c条款是这样解释的:
c) 对有效发挥体系功能起重要作用的运行场所都得到相应文件的现行版本
首先标准很明确的告诉了要在使用处能够得到有效适用文件---不论你如何做满足这个要求就可以了不再于你写程序还是作业指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