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力的一个现实问题
最近为了规范公司内的制程管控,制定了一个<生产流程>,在流程中规定生产组长要定时巡拉,对各生产工位的产品品质进行抽检,并要求填写<工位查检表>.运行了一个星期以后,组长们都反应频次太高,就由每小时一次改为两小时一次抽检10PCS,从17日开始.随后这几天由于其它工作,我就没有天天去生产线巡查,今天无意间发现,各生产组(只有三条拉)都没有再做<工位查检表>,一了解,从18号开始就没做了的.
于是我召开临时会议,将各个组长包括生产主管,发了顿彪,并对主管和我自己进行了处罚,没有罚生产组长.并要求他们限期对现有流程进行修改.
在这里请问各位兄弟:我这样做是不是有欠稳妥__当时我确实气急了.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于是我召开临时会议,将各个组长包括生产主管,发了顿彪,并对主管和我自己进行了处罚,没有罚生产组长.并要求他们限期对现有流程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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