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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因素控制

关于标准中的4.4.6和4.4.7,我在手册中归类 为环境因素控制,内容是如下写的:辅导老师说不满足标准要求,请问这样不满足哪一点啊?

MIS负责对已识别的环境因素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
a) 考虑重要环境因素、适用的环境法规要求、可选的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环境相关方的观点,建立目标和指标;
b) 建立并保持程序,对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过程进行控制;
c) 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确定能影响环境的潜在的紧急情况和潜在的事故,作出响应,预防或减少可能伴随的环境影响。
具体执行《环境因素调识别与评价管理程序》、《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大气统合排放污染控制程序》、《固体废物处理管理程序》、《资源能源消耗管理程序》、《化学品管理程序》、《噪声污染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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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everyday (威望:0) (上海 浦东) 汽车制造相关 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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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了对相关方的管理

而楼上所说的改进的话,我觉得应该在楼主所提到的程序中会有描述内容的吧,应该不是缺少这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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