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未指定任何RoHS检测机构,为什么客户非要指定SGS呢?
欧盟未指定任何RoHS检测机构
本报讯 据轻工商会提示,7月1日之后,出口欧盟电子电气产品时,应随附欧盟有关法规规定的《符合性声明》。国家质检总局检验司司长王新介绍,2006年7月1日以后,按照欧盟RoHS指令要求,投放欧盟市场的大型家用器具、小型家用器具、IT和远程通讯设备、视听设备、照明设备、电气和电工工具、玩具及休闲运动设备、自动售货机等8类机电产品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等6种有害物质。而根据我国2005年与欧盟的贸易量估算,约有560亿美元的机电产品将受此指令影响。
王新还特别提醒广大出口企业,欧盟官方未指定任何检测机构,声称拥有欧盟授权的境外检测公司,都是虚假宣传,各企业应防止受骗。而目前在国内,质检部门在经过严格考核后,已先后分三批向社会推荐了26家RoHS指令检测实验室,这些实验室可为周边企业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国家质检总局也将加强对提供RoHS检测服务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广东是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大户,据广东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士说,新指令将冲击1500家广东企业,直接受影响的出口额将超百亿美元。“对不能达标的企业来说,欧盟市场即将对它关闭。”这两项指令涉及的产品包括十大类近20万种,而且大多属于我国强势出口机电产品。据悉,大小家电、IT产品、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电气电子工具、玩具、体育设备、医疗设备等多个行业都将受波及。
据统计,广东机电产品对欧出口贸易量约占全国的1/3。2005年广东对欧盟出口机电产品265.2亿美元,占广东对欧盟外贸出口额的7..6%,而输欧机电产品中约有70%属RoHS范围内的产品。
广东检验检疫局人士表示,更让人担心的是,大多数企业尚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说,目前广东很多出口电气企业尤其是非外资背景企业产品还远未达到RoHS指令的要求,其中电源线、外壳、焊接材料等不合格率仍然很高。
面对RoHS指令的实施要求,王新建议广大出口欧盟的电子电气产品生产企业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在检测保证和符合性体系的基础上出具符合性声明;二是在产品的销售包装以及产品的标识中注明不含有害物质,加贴符合RoHS指令的信息;三是应妥善保存检测报告、供货商的声明和证书等文件,保存期不少于4年;四是在遇到欧盟市场监督,查出不合格时,一定要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以便争取最有利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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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cchang (威望:3) (广东 东莞) 电子制造 经理 - 品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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