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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量的一点疑问

像卡尺,针规这样的量具,送到计量所嫌贵,自己校又没资格(或者没时间),能否送到附件单位有这方面能力的人员进行检定或校准,由他们出具证书(当然会给予一点报酬,比计量所低得多)。不知这样做可不可以?如果可以,这样做会不会干扰我国优越的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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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eir (威望:2) (广东 广州) 石油化工 主管 - 情已逝,爱还在,因为无情所以绝情,以绝情之剑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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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的理解是:只要他是有资质的,得到国家承认的就可以了。也就是说他出具的证书要有法律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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