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il的内容可以作为日后追溯时的有效证据吗
大家好。现在,在我的工作中,常涉及到承认书等需要相关人员确认的文件,按常理说,应该是在书面纸张版中,填写相关内容,再签名后才有效,但现在,有个别的人,包括我们的客户,怕麻烦什么的,他(她)不原意在纸张版上签名,干脆在电子邮件(E-mail)上写,还说E-mail上写的内容也有效,请问:邮件上的内容是否可以作为有效凭证,在什么场合下不能用邮件的形式确认/承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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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bi (威望:0) (福建 厦门) 电子制造 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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