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关于内审的两个问题
关于内审的两个问题,请教各位高人
1、内审员的安排问题:
A是开发部内审员,B是人力资源部内审员,公司内部审核安排A负责审核人力资源部,B负责审核开发部,对此,有人提出异义,但管理者代表说标准只说审核员不能审核与自己相关的的部门,并未规定不能相互审核。此举是否合乎标准要求?如果下次审核时发现此问题,该不该记入不符合报告?
2、审核证据问题:
在采购部审核时发现,所有的供应商均按程序要求做了合格供应商评核,但发现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供应商评核报告上的签名系采购员自己代相关人员签写的,但似乎不能作为证据记入审核报告中。那么,此事项是否违背标准的要求?违反了标准哪一条要求?
;X.;X.;X.;X.
1、内审员的安排问题:
A是开发部内审员,B是人力资源部内审员,公司内部审核安排A负责审核人力资源部,B负责审核开发部,对此,有人提出异义,但管理者代表说标准只说审核员不能审核与自己相关的的部门,并未规定不能相互审核。此举是否合乎标准要求?如果下次审核时发现此问题,该不该记入不符合报告?
2、审核证据问题:
在采购部审核时发现,所有的供应商均按程序要求做了合格供应商评核,但发现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供应商评核报告上的签名系采购员自己代相关人员签写的,但似乎不能作为证据记入审核报告中。那么,此事项是否违背标准的要求?违反了标准哪一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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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yiguang (威望:3) (天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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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就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