苛刻主管变相刁难,劳动法有保护吗?
一些小企业里经常换经理、主管,新官上任三把火。那些所谓的活宝会到处找人开刀,以“建立功信”。他们要提拨自己的亲信,看到一些稍不顺眼的手下干部,便想尽方法弄走、干掉。借故工作能力不足,或调任到其它让人难以接受及适应的部门,辞职一下子辞不到,旷工又罚款。提到的这些问题劳动法中有保护吗?难道这些被上层欺负的人就只能忍气吞声一段时间后等着被逼走吗?请大家讨论提供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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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lijuan (威望:1) (广东 深圳) - 我的专业是电子信息工程,毕业后就从事了品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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